2000年冬,他们把一批大法学员绑架到蒙阴县洗脑班。对不放弃修炼的法轮功学员施行酷刑“熬大鹰”,即七天七夜不让睡觉,毒打,在寒冬腊月扒光学员的棉衣推到院子里冻。 2001年,刚过了“五一”,由王、闫策划同时开办了四、五个洗脑班,每个学员都得先交“学费”。
此后,他们又于同年七月在市委党校办班,加大力度迫害法轮功学员。学员不但受精神迫害和肉体折磨,在经济上也再一次遭到敲诈勒索,凡進班的学员,每人必须先交“学费”3000元,仅这一期洗脑班,王、闫就可收“学费”6万多元,就连看守学员的值班人员每天的生活补贴费都要由大法学员支付。 这个班实行全封闭,即把学员24小时关在一间屋里,单位派人昼夜轮流看守,不让出屋,外边大门紧锁,有专人把守;逼法轮功学员看诬陷大法和师父的录相,看后写心得日记,逼学员诬蔑师父,并指示恶警查抄学员随身携带的大法书和师父的经文。
在炎热的夏天,王、闫打着军训的幌子,迫害青年学员,逼他们每天到操场,由军人指挥在操场跑步,不准停留,累得这些学员汗如雨浇,嗓子冒烟,气喘吁吁,却不让喝水。这一项刚结束,紧接着又让小个子学员背大个子,有的个子瘦小的大法学员背不了多远,就累倒在地,呕吐不止,闫却在一旁邪恶、得意地冷笑。
王、闫还在每天最炎热的时候,赶大法学员下地拔青草,就连六十、七十岁的老年大法学员也不放过。当时有一大法学员做了一首诗:“烈日炎炎似火烧,男女老少拔青草,头顶烈日如汤煮,毒闫树下把扇摇”。当时还出了一件事:这一天大法学员又被赶出来拔草,有位大法学员的儿子前来看望老母,儿子一见老母像劳改犯一样蹲在烈日下拔草,心痛得质问带队人,带队人说话很呛气,因此两人就吵起来了,带队人先去抓青年,青年人一躲闪,把带队人闪倒了,带队人就赖这青年打了他。于是闫志刚不分青红皂白打电话叫来了警察,把那青年抓走,被非法送到拘留所关押起来。这时党校一位离休老干部奋不顾身的站出来劝阎志刚说:你们这样做,损害了党的形象,这里是党校,不能这样做,等等。王、闫这才停止了对大法学员的肉体折磨。
王、闫一看在外行恶不便,又密谋策划、派人跟保安联系,想雇保安人员用毒打学员的办法人人过关。后来,党校干群对他俩的行为议论纷纷,才没敢实施。
一招不行,又施一招,王、闫又秘密指示某些单位把大法学员从党校偷偷架到蒙阴县洗脑班摧残、折磨,还把一名高个子青年学员强送到精神病院進行非人的折磨。可怜这位大法学员少年丧父,母子俩相依为命,母亲为儿子买好了房子准备结婚,却被王、闫送去非法劳教,母亲与未婚妻哭干了眼泪。 有一位坚强的大法女弟子,被王、闫非法劳教了三年,王、闫逼迫她的丈夫与妻子离婚,一个好端端的美满家庭被王、闫迫害得妻离子散。何止一个家庭遭到破坏呀! 还有一位法轮功学员在监狱关押,被折磨得肝腹水,王、闫还逼这位学员進他们的洗脑班,致使病情恶化,几天后全身浮肿,脚肿得连鞋都穿不上,不能吃饭,医生诊断为乙肝腹水晚期,不能治了才让她回家。
另一个法轮功学员,没得法前身患绝症,久治不愈,躺倒在病床上,不思饭食,瘦得皮包骨,生命垂危,得法修炼不长时间,她的病神奇般的不翼而飞,变成一个很健康的人,整天乐呵呵的,逢人就说法轮大法救了她的命,从而带动了一大片人参加了修炼。为了证实大法好,还师父一个清白,進京上访时被抓,被强行送到洗脑班。王、闫硬逼她放弃修炼,结果出班不到半年,旧病复发,医治无效,含恨离开人间。
王、闫还把一些女学员秘密绑架到城外某地進行毒打迫害,打得大法女学员惨叫不止。附近工厂上夜班的工人听到这凄惨的叫声,不由得心酸落泪。他们还逼大法学员赤着脚围着操场跑步,不准停。有的还侮辱女学员。王、闫阎的恶行丧尽天良。
王、闫还利用特务手段,非法监控大法学员家中的电话,指示单位派人跟踪学员。他们依仗手中的权力,经常把学员的亲属叫到洗脑班進行利诱、恫吓、威逼和欺诈,扬言什么人如再不转化就判刑、送劳教所等等。 有的学员的亲人流着泪水走出洗脑班,整天愁眉苦脸、茶饭不思、精神恍惚,一个个好端端的家庭被迫害到这种程度却无能为力,伤心透骨。
一天一位大法弟子的亲人又被闫叫到洗脑班训斥,恫吓了一顿后,夜间走在回家的路上,伤心难过至极,一不小心摔倒在地,把门牙都摔掉了,躺在地上不省人事,幸遇他的同事路过此地,发现他躺在血泊里,赶快送医院抢救,抢救了半天不见动弹,同事难过得心想:这家人惨了,妻子要被劳教,丈夫要摔死了,撇下孩子怎么活呀!可怜他孩子整天想妈妈,哭得饭也吃不下,觉也睡不宁,每晚都搂着妈妈的相片久久不能入睡。幸亏苍天有眼,后来丈夫又奇迹般地活过来了。
自古以来人们都知道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是天理,人要做了恶就得恶报。2000年闫志刚的弟弟出车祸成了植物人,这是苍天警示他不要再行恶了,可他还是不悟,继续干着破坏大法、迫害大法弟子的勾当,一天,他的岳父猝死。
“610”的恶人王建平、闫志刚,迫害大法、迫害善良的大法弟子和亲属,犯下了种种罪行,罪责难逃。
王建平现住市府大院;闫志刚住临沂师院南院11号楼西二单元一楼102室,住宅电话号码:0539--8310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