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公安局老干部处副处长王素芳在狱中遭折磨

【明慧网2004年12月31日】大法弟子王素芳原是抚顺市公安局老干部处副处长,曾是优秀干警。她原来身体多病,1999年3月喜得大法以后,身体越来越好,因为她受益匪浅,非常感谢师尊和大法给带来的幸福,因此在讲清真象和证实大法中做了很多工作。

2001年11月,王素芳因进京上访被绑架,在看守所她绝食绝水抗议非法关押并向所有与她接触的干警讲真象。14天后闯出看守所。

2002年1月,她再次被抚顺市顺城区公安局绑架,被劫持到抚顺市第2看守所。收审期间,受到邪恶管教赵春艳和副所长柴卯的迫害,坐老虎凳。由于她对大法的坚定,吓坏了那些破坏大法的邪恶之徒,给其戴48斤重的脚镣,身受折磨。王素芳于2003年1月被送辽宁省女子监狱3监区劳动改造,每天15至16小时的强制劳动,使身体状况越来越坏。

请看到此消息的同修及家属呼吁,向抚顺市公安局局长要人(当时的局长孙德成和顺城分局也推脱不了迫害王素芳的责任),要求立即无条件释放大法弟子王素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