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教师在课堂上讲真象

【明慧网2004年12月6日】我是一名大学教师,最近在课堂上成功的向大学生们讲了一次真象。

在一次课上,与课程内容稍有关联,我引申的谈到我国媒体报导很多时候有失真实性、公正性和客观性,并列举一些事例说明。这时坐在后排的一名同学向我提问:“那法轮功呢?” “法轮功?法轮功很好嘛!”我脱口而出。

于是我告诉同学们中国媒体对法轮功的报导是不真实的,甚至是造谣、是诬陷。我说:“我从相对真实、客观的海外媒体和身边的朋友那里了解一组数据和事例,我愿与你们分享!”下面是我当时谈到的。法轮功已经传遍世界近60个国家和地区;全球有上亿人在修炼;法轮功受到来自全世界的各项褒奖多达1200多项;法轮功的书已被翻译成30多种语言;江泽民因发起迫害法轮功在美国、比利时、韩国、台湾等10几个国家和地区以酷刑罪、反人类罪等被告上法庭;其他很多官员,如李岚清,罗干、刘淇、陈至立、薄熙来等因积极策划和参与迫害法轮功而被海外起诉,有些已判罪名成立。

我还谈到一名澳洲法轮功学员于曾庆红访问南非期间,在南非前往抗议的途中,遭“黑枪”袭击,脚部骨骼被穿洞,医生告知只能截肢,但他未截肢而坚持炼功,后来神奇痊愈,令医界震惊。难怪多年来社会上盛传法轮功有神奇的祛病健身的功效。后来,我说:“我们每个人都有知情权,而我们的媒体却剥夺了我们的知情权,并且使我们受到了愚弄,这很令我们心酸。我认为,我们有权了解真象,也应该了解真象。”这时下课铃声响了。我总结道:“今天后半节课我们虽然没有讲课,但是,了解法轮功真象是更加重要的一课,会给人们带来美好和安康。我衷心祝愿同学们因此而获得美好光明的未来。谢谢大家!”这时教室里响起了热烈的掌声。

对此次讲真象,我有以下几点切身体悟。第一,学好法是做好一切证实法的事情的前提和保障。此次讲真象前,除每天学习《转法轮》外,我在很短时间内学完师父在2004年的全部讲法和经文。于是我觉得做好三件事的正念比以前更强些。

第二,只要讲真象的正念强,愿望强,机会就多,讲起来就容易,怕心就小。比如,课堂上我为切入话题做铺垫而谈到中国媒体现状时,那名同学的提问给我提供了恰到好处的机会,使话题切入十分自然。

第三,随着正法進程的推進,邪恶因素的减少和大法弟子广泛的讲真象,了解真象的人越来越多,讲真象越来越容易。我想向我提问的同学很可能已经了解一些真象。

第四,平时应多了解,积累并准确记忆讲真象的素材,特别是一些数据和典型实例。比如,我觉得对大学生列举一组数字和实例,就很有说服力。但数据和实例要求准确和真实。

以上不妥之处,请同修慈悲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