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由司法部批准在监狱里独家经营的红旗连锁超市,不仅没有按监狱法规定的付给犯人相应的报酬,而且还从犯人身上榨钱,与监狱订了大量的定单。德阳监狱在2003年还为德阳第二重型机械厂生产价值为十五万的加工产品,出口到了德国。整个中国监狱成了大型生产加工车间,从暴力机器摇身一变成了共产党的赚钱机器。
在江泽民一伙以四分之一的国力用来迫害法轮功的今天,大批无罪的法轮功学员被关在监狱、劳教所、看守所中,被强制奴役。监狱利用这些法轮功学员和数以千万计的囚犯的低廉劳动,疯狂榨取他们的血汗所获得的高额利润,再反过来刺激和维持这场镇压。
在德阳监狱警察的奖金也是紧密地和这些加工联系在一起的,他们规定每个犯人每月要完成400元的生产任务,这些钱是不交税的,得到上一级司法部门允许的。而这些犯人又得到了什么呢?那就是监狱法中规定的犯人每月伙食费为90元,零用钱5元的所谓报酬(这些钱是由财政拨的),这对于经济困难的大部分犯人来说每月买卫生纸的钱都不够,更谈不上买些营养品了。400元每月的生产任务对于犯人来说,完成难度相当大,因为工钱非常低廉。只有用高强度和超长时间的劳动来完成生产任务。德阳监狱的监狱长马爱军在开犯人大会时说过:我们的优势就是时间。因此,犯人往往被强迫劳动10个小时以上,而且没有星期天。
对于法轮功学员更是变本加厉地对待,不仅迫害,还要强迫他们长时间的劳动,对不配合与抵制迫害的法轮功学员还要加关禁闭,或不让睡觉。在严管大队二监区关押了50多名法轮功学员,承受着恶警们各种形式的体罚,并以此胁迫其他犯人:如果不完成生产任务,就要跟法轮功学员一样对待。
但是如果有所谓上一级司法部门的检查,警察便会找一些犯人出来为监狱歌功颂德,说监狱对犯人如何如何有人权。而这些犯人大部分是经济犯,或是社会上的黑社会老大,或是某个警察的关系。他们不仅可以不劳动,而且享受特权(如可以随意打其他犯人)一些犯人愤愤的说,贪污都贪到监狱来了,他们在哪儿都是在犯罪。
就这样,中国监狱中生产的产品源源不断地运往沿海各地,经过包装后,悄无声息地卖到了世界各地,在同类产品中占了绝对的竞争优势,用犯人的血汗挽回了大量的外汇。而这些金钱又被补充来维持着他们镇压法轮功的邪恶。监狱里的一个犯人说道:“德阳监狱把我们就象牲口一样对待,我们不奢望有什么人权,这对我们来说太遥远了。说什么别人是不会同情我们的,因为我们是有罪的人。但你们法轮功就不应该受到迫害,而应该受社会的尊重。”
我们呼吁世界上一功有正义感的人关注中国监狱中的人权状况,用行动来抵制邪恶。不要为了金钱利益而纵容邪恶。
English Vers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3/2/4567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