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消息来源,刘新,女,40岁,七台河市勃利县大四站镇中学教师。99年11月22日,刘新到勃利县公安局,劝说警察不要迫害修炼“真善忍”的好人,当即被原政保科科长孙成义非法抓捕,遭非法关押进县拘留所45天,后被罚款4000元放出。
消息说,大四站镇派出所警察因刘新始终不放弃修炼法轮功,于2000年2月21日从家中将她非法抓捕,再次关进县拘留所。在被非法关押期间,刘新身心受到巨大伤害,直至全身浮肿,生命垂危时,勃利县公安局政保科才在勒索其家人几千元后,将刘新放回家。刘新回家后不久,于2001年8月23日死亡。
勃利县大四站镇中学(464-8431164)一男性人员证实,刘新因炼法轮功被抓捕关押几个月,“回来不久就死了,死了几年了。”该男子说。
English Vers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2/28/4557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