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7月25日梁长英被百色市右江区人民法院非法判处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2002年7月18日-2008年1月17日)。判刑的原因是写了《广西第一劳教所和广西女子劳教所对大法弟子的迫害》在明慧网发表,提供和散发真相光盘等。
梁长英的母亲韦兴莲,59岁,壮族,大专文化,百色市人民医院退休职工。2003年11月被公安、法院,以提供“明慧网”资料给学员的罪名判劳教2年。
韦炳练,男,1963年12月26日出生于广西百色田东县,壮族,研究生,百色市物价局干部,住百色市环保局宿舍。因被怀疑上网,于2002年被公安伙同单位设陷抓捕,2002年8月16日被百色市人民法院以“非法获取国家机密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2003年7月25日被百色市右江区人民法院再次非法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与原判一年零六个月总合共六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判刑的罪由是把《广西第一劳教所和广西女子劳教所对大法弟子的迫害》、《广西柳州铁路局不法官员对大法弟子的迫害》两篇文章上传明慧网。
方国坤,男,30多岁,原广西百色铁路分局职工,公安和法院以他撰写《广西柳州铁路局不法官员对大法弟子的迫害》上网发表为名逮捕并判刑。
杨瑞珍,女,60多岁,2003年年中因真相资料的原因被捕,关押在百色市田阳看守所,已被同监舍的犯人殴打3次,年老体弱,可警方拒不放人。
English Vers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3/6/4579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