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锦州市女儿河纺织厂职工王文娟(女,37岁),2000年1月28日因挂大法条幅被葫芦岛市连山区金星派出所绑架,送到锦州市第二看守所,因抵制迫害绝食15天,身体极度虚弱,被送回家,到家后不久,没等其身体完全恢复就又遭绑架,直接送往马三家教养三年,因一直坚信“真、善、忍”,曾遭到各种迫害,蹲小号四个多月,本应2004年1月28日迫害三年期满,家属去接人,教养院拒绝放人,理由是王文娟“认识的不好”、精神不好,被加期二个月。家属要求见到本人,看到王文娟时,她整个脸肿大,双腿很粗,浮肿,现在王文娟在马三家三大队四分队继续遭受迫害。
现在,王文娟的家属多次打电话寻问王文娟情况,要求放人,马三家总机拒绝转电话,说队长不在。
望见此消息的善良世人以各种方式给予关注!
队长:张环;马三家电话总机:024—892100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