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集贤县法轮功学员遭迫害案例

【明慧网2004年3月1日】[编者按]1999年7.20以后,黑龙江省集贤县的部分不法之徒为了个人的利益,追随邪恶的江氏政治流氓集团,迫害集贤县的法轮大法的修炼者,今天将他们的邪恶行径揭露出来,曝光于天下,我们希望惊醒世人,了解法轮大法的真象,反对这场迫害,同时告诫邪恶之徒,悬崖勒马,停止作恶,善待大法弟子,将功赎罪,才是你们唯一的生路!

大法弟子刘凤莲,女,52岁,家住集贤县永安乡北安村。
2002年4月6日,永安派出所民警突然闯入她家非法抄家,将大法书、炼功带、录音机强行抢走,并把在家里做家务的她绑架到公安局,强迫她放弃信仰。因刘凤莲坚定修炼,被非法关押到集贤县看守所已经21个月了,后没有任何理由又判劳教两年,现在仍然被非法关押在集贤县看守所。

大法弟子于丽娟,女,56岁,集贤县太平镇太辉村民。
2002年7月23日,太平镇派出所所长贾学森带领民警开车去她家里骗她,将老太太骗上车,半夜12点送往看守所。一直非法关押到2003年10月15日,公安局法制科李海恩才拿来一张申请表上报教养,于丽娟不配合邪恶不签字,要求上诉,李海恩说:“法轮功早晚得平反,你不签字,我怎么帮你上诉?”,于丽娟坚决不签字,在没有任何法律的依据下被非法关押到至今未放。她的小女儿刘亚坤和儿子刘亚林到县“610”要人,县610办公室的齐卫东非常邪恶,威胁恐吓姐弟俩,并命令太平镇派出所到他们家中抄家,姐弟俩人无奈,在“16大”期间进京上访,而人均被抓捕,姐姐刘亚坤却被关押在北京市大兴区天堂河劳教所女子劳教所四大队一班。(邮编:102609) 弟弟刘亚林被非法关押在北京市大兴区团河劳教所(邮编 102614)

大法弟子徐桂霞,女,43岁,集贤县土产公司下岗职工。
2003年4月7日,610办公室耿振东、吴华,国保大队长胡宪忠、张风全还有福利派出所片警、所长等人闯入徐桂霞家中,进屋就翻,象土匪一样,连土豆窖都翻了。然后把徐抬着扔上了车。徐高喊“法轮大法好”,围观群众有200多人,关押至今没有任何凭据。

大法弟子李春青,女,49岁,人民商场下岗职工。
2002年10月11日,610办公室耿振东、吴华和福利派出所所长张敬忠等7人把她绑架到看守所,一直到2003年10月15日才添了一份劳动教养表,上报教养3年。时至今日也没有判决书。看守所拘留期为15天,收容教育是7个月。

大法弟子康玉芝,女,44岁,升平矿职工家属。
2002年4月23日,集贤县派出所到她家抄家,搜出一本手抄《转法轮》和一本明慧资料,就把她判了三年劳教。到现在也没见到判决书,现在已经关押了21个月。

参与迫害的单位:邮编 155900
公安局政委610主管 耿振东 手机:13604581308
宅电:0469-4665782 办公室:0469-4693322
县政法委主任 齐卫东 办公室:0469-4660315
县公安局政保科长 吴华 办公室:0469-46626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