鄄城县医院官员迫害大法弟子

【明慧网2004年3月13日】山东省鄄城县医院自99年7.20以来,一直对该院大法弟子进行迫害。该院领导曾多次在院会上攻击、诽谤大法,多项工作都和法轮功挂钩,规定大法弟子不能被评为先进,不能当职工代表等等。每年都有大法弟子被科室评为先进,但都被该院去掉。

2003年11月份,该院强迫大法弟子填写修炼法轮功人员登记表,大法弟子不配合,并分别对他们讲真象。院长张卫华、副院长何洪春、纪检书记蒋秀云,不但不醒悟,更加变本加厉。

2004年2月,当该院出现真象材料时,蒋秀云恼羞成怒,当众破口大骂。之后该院与县610及政保科勾结,使他们于2月29日进入医院,强迫大法弟子谈认识、签字、按手印等。大法弟子正念正行,均对他们讲真象,不予配合。赵亚丽对他们讲真象近3个小时。当谈话结束时,政保科长陈保东撵到门外,对赵亚丽说:不要对外说今天谈话的内容。他们在县医院骚扰大法弟子近一个星期。该院领导扬言要处理大法弟子,进行威胁、恐吓。赵亚丽被绑架后,该院领导安排她所在科室,不要说她被抓了,说她有事请假了,隐瞒真象。

张卫华 县医院院长 2421284(办) 2420955(宅) 2692666(小灵通) 13508909186(手机)
蒋秀云 县医院纪检书记 2421066(宅) 2691988(小灵通)
何洪春 县医院副院长 2422335(宅) 2692688(小灵通)

建议有条件的同修,看到此消息后,直接打电话(区号0530)或寄信(山东省鄄城县邮编274600)对以上人员讲清真象并揭露邪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