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的。刘明杰在2000年10月自费购买速印机,并在明慧网下载《法轮大法必将在世间洪传》和《江泽民不可推卸的历史责任》等文章印制、散发、张贴,被恶人举报于2000年10月6日被非法抓捕。后被关押在抚顺第一看守所,在关押期间被迫从事长时间劳动,完不成任务经常遭犯人打骂。有时每天只睡3-4小时。历时8个多月,被非法判有期徒刑3年,关押在大北第二监狱。
刘明杰在大北第二监狱期间,历尽精神与肉体折磨。经常被罚蹲小号,一次就是3个月之久。屁股烂了、腿不能走路,最终被迫害精神失常。迫害的主要责任人是大北监狱恶警李建国。
刘明杰被释放回家后,家属发现其腰部有紫斑、身上有针眼,其中腰椎骨上的针眼特别明显。经常头晕昏迷,发火、骂人、砸东西,大冬天还经常跑到街上躺在马路中间。
一个道德高尚的好人就这样被江氏集团迫害得精神失常。
English Vers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4/1/4663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