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10月底江集团加重了对法轮功的迫害,开始大面积抓捕人,我们村以赵新平为首的村干部把大法弟子叫到村大队部,说叫拿保证金,进京上访过的拿1100元,没上访过的拿600元(当时说,过了春节要不进京上访给退,至今一分也没退回)。
10月28日,因我拒绝交保证金1100元,他们把我抓到镇政府,在原副镇长刘跃川和城关镇党委书记胡博学的指使下,十几个恶徒大打出手,拳打脚踢,把我毒打一顿,然后一个当官的说:“先拉下去,一会还接着打。”
我家人怕我再次遭毒打,托后门拿了1100元钱才被放了回来。回家后不让我们串亲,限制人身自由,上哪去得报告大队,听说他们还不放过我,家人怕恶徒们再找麻烦,没通知他们叫我去了石家庄亲戚家。我走之后,镇政府果然去亲戚家抓我,等了我半天没等着,说我已去了石家庄,恶徒们回去给主管一说我去了石家庄,吓得主管一下把酒杯掉在地上摔碎了。
原来当天他们才接到上边的密令,大意是:“在管辖之内只要有一个上访的,就地免职”。他以为我去省政府上访了,所以才被吓成这样,当天晚上采取行动,把我外甥女、女婿抓到镇政府当人质,又逼我丈夫领他们去石家庄抓我。当夜我被抓回来,连丈夫(不修炼)一块被关在镇政府,第二天还不放人。家中有90岁的老母亲,没人给她做饭。下午召开城关镇各村干部们参加的批斗会,逼迫我在大会上作检讨,在会上污蔑师父、污蔑大法,我不说。
此后,县、镇政府的一直不断地到我家不断骚扰我的家人,使他们从精神上受到极大的伤害。
2002年春节,我在自己家门上贴了正法的对联,正月十六晚上来了两辆车,十几个恶徒。县610头目说:“有人举报你,说你写反动诗,得跟他们走”。什么手续什么证件都没有,把我抬到车上拉到洗脑班。我不断发正念,求师父加持帮我走脱。正月十八吃饭时,趁他们烧水,我扒窗户翻墙(墙上插满了碎玻璃)在师父的呵护下顺利的逃出了魔掌。自此我一直流离失所,有家难回。
2002年麦收时,突然一帮人闯入我家,把儿子花八千多元买的新摩托车强行抬到车上弄走,他们开开锁后一直随便乱骑,把车弄坏了几处不成样子了。后来我们托人给往回要,他们嘴上应的挺好就是不给,三番五次去要,不让推,想敲诈钱,后来给了张青冬400元钱,还是不准推,张说:“王庆发拿着钥匙不给。”最后又给了200元才把车要回来了。
这就是博野县不法官员迫害我的部份事实。
刘跃川,原城关镇副镇长。
胡博学,原城关镇党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