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元旦前一天晚上,只有A带着10个月大的儿子在家。片警吴晓东(男,约32岁)和另一个民警,还有一个叫小伊子(音)的司机来到A家,叫A抱着孩子去所里开会。A不去。他们说:“只要炼过法轮功的都得去,一会儿就回来。”A抱着孩子被骗到了派出所,谁知到了那里就被囚禁了。他们把A和另一女法轮功学员关在东城派出所东边名叫“金星旅社”的小旅馆。另一女法轮功学员带着刚出生56天的孩子,由两处街道的人换班看着。在那里,居委会的人讲让她们放弃修炼法轮功。两个女法轮功学员本着善念对他们讲真相,从大法教人做好人到法轮功学员为什么进京上访(是在履行公民的基本权利)。在那个阴暗的肮脏的小旅馆里关了2天2夜后,又由肇东镇、派出所、居委会的人押回家。街道的人又分成上、下午、晚三班在A家监控,说“帮”看孩子。A问,谁让你们这么做。他们说:“上边下的令,不干就开除我们,没办法。”一个叫李保芹的居然厚颜无耻在A家住一晚。这些打着“上边”旗号,对法轮功学员所犯下的罪行,“上边”能替你承担吗?
只因信仰真善忍、做好人,派出所、街道的人每到敏感日,便去骚扰法轮功学员家,干扰人的正常生活,家属也跟着提心吊胆,不知什么时候又被骗囚禁。派出所有个姓李的警察曾说:“没办法,我们就是当权者的狗腿子,叫干啥就得干啥,因为他给钱。”难道那些甘愿做狗腿子的人,都不知道古今中外狗腿子的下场吗?
2001年6月,东城派出所的姓李的指导员带领四、五名警察又去A家,以了解情况为由,将A押到建设招待所。公安局政保科的刘维忠看见A,抬脚就向A的腰踹了一脚,嘴里骂着脏话、污言秽语,骂女法轮功学员“你们都不如那卖淫的小姐。”可见在他眼中妓女都成了座上宾。刘维忠拿着电棍在A的脸上、脖子上、腋窝等敏感部位乱电,甚至让A把鞋脱掉,说鞋底太厚,可能绝缘。就这样从头天晚9点多钟,到早上5点多钟结束刑讯逼供。由于A不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于当晚被关到看守所。在关押期间,A仍坚持修炼。在一次提审中,一个叫任国辉的警察,揪着A的头发用随手拿起的台历狠毒地抽打A的脸,台历纸打得四下纷飞。这样被关押了5个月,家人交了3000元保金才被放回来。
A的经历只是众多法轮功学员中的一例。在这近5年的迫害中,肇东公安局、610、看守所对法轮功学员普遍施行不同程度的酷刑,电棍电、老虎凳、上大挂、铁椅子、小白龙抽打,连怀孕的女法轮功学员也不放过,甚至将女法轮功学员迫害致死的惨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