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炼大法摆脱病苦 坚持信仰屡遭迫害

【明慧网2004年3月29日】我1994年有幸修炼了法轮大法,修炼前我身患多种疾病。我40岁时丈夫就去世了,由于独自带着4个孩子艰难度日,过度操劳使我重病缠身,胆结石、风湿性关节炎尤为严重。我手关节不能转动,腿脚行走不便,每天早上靠儿子扶我出去活动活动,日常生活中给子儿增添了无数麻烦,自身也十分痛苦。

1994年春,听说李洪志师父在合肥办法轮大法传授班,我真想去参加,回来想对儿子讲,看到儿子很忙,想不要再给儿子增添麻烦了就没讲。后来听到从合肥回来的学员讲,师父如何慈悲伟大,我心里就更着急,然后就跟着别人炼法轮功了。儿子知道了这件事,看到我心神不安的样子,问我是不是也想去参加法轮功传授班,我连声回答说想去。儿子就替我准备了路费和行包,6月份师父到郑州传法,我闻讯赶了去,之后师父又去济南,我又跟到济南。两个班跟下来,我回来就象换了个人一样,身体轻松,行动自如,走路生风。以前这么注意身体、那么注意身体还净出毛病,现在冷饭热饭都敢吃,风吹雨打也不怕,什么毛病也没有了。儿子看到我炼了法轮功变化这么大,就发自内心的高兴,每天都笑眯眯的,我的身体好了,他的麻烦和负担也减轻了。他对他的朋友说:你看你母亲每天都一副苦苦的样子,你看我母亲炼法轮功后变得多好,北京再要办传授班,我来出路费,叫我母亲带上你母亲去参加班。他见人就说法轮功好,到处介绍法轮功的神奇,还说“以后我也要炼法轮功”。

1999年7.20开始,广播、电视、报纸突然都给法轮功造谣,儿子也吓得不敢叫我出门,说知道法轮功好在家炼就行了,不要到外边去,不然警察抓你,家里人也会受牵连。我想这么好的功法被造谣诬陷,我受益于法轮功,就该为法轮功说公道话,就和同修一起去了趟北京为法轮功上访。回来后,我没犯法却被送进了拘留所,政法委、公安科一共罚了我家2500元钱也不给收据。儿子交钱给了他们,还写了要看着我不上访不炼等保证,我才被放了出来。回来后第二天他们又把我带到公安科,非法关了我4天,叫我也要写不炼功不上访的保证。不写就要天天到公安科去报到,还说要把我送监狱。后来,他们不准我再住在儿子家,叫儿子赶快把我送到别处去,说不送走我就要判我两年劳教,还说要叫我下岗。无奈我只好离开儿子家。我没有工作,没有独立的经济来源,家庭被搞得不得安宁,我没地方去,只好去住女儿家。

2000年11月30日,政法委和警察又无故到我女儿家去抓我,把我送到派出所,在派出所,三个恶警围着我,问我还炼不炼法轮功,我就向他们讲真相,讲我炼法轮功后的身体变化情况。恶警不许我说,一个姓凡的恶警使劲朝我脸上打耳光,用脚把我踢倒在地,用手铐铐上双手。然后他们就踢来踢去的踢我这么一个60多岁的老太婆,连打带骂,污言秽语不堪入耳,我的衣裤都在拉扯中被摔烂了。然后,他们把我拖上警车,送到了看守所。他们对我说:“对法轮功不讲法律,对你要无期关押,再不写不炼法轮功的保证就送你去劳教所”。看守所的生活条件十分恶劣,恶警对法轮功学员十分凶狠。我听到一个男同修被毒打时的惨叫声,向别人打听一下,说是夫妻俩都炼法轮功,都被抓了进来,女的已经被送劳教,打男的是为了叫他写不炼法轮功的保证,不写就说要判他刑。我在看守所被非法关押了14天,我没有任何违法行为,儿子多次找公安和“610”请他们放我,他们不放,最后儿子请他们唱酒,又送礼,又送钱,一共花了4000多元我才被释放出来。

2001年元月,“610”和警察又无故把我抓了起来,他们又把我送进看守所。看守所的所长都认识我了,看守所所长知道我上一次是无故被刑拘的,就问我“这回你干了什么被又送来了?”我告诉他我确实没做任何违法的事,天天在家洗衣烧饭,他很相信,他说“我到(公安)局里了解过了,确实有很多啥事也没有的人被抓了进来。”我反复被这样迫害,心里想不通,就不吃饭。看守所所长说:“你吃饭吧,我把抓你的邪恶找来让他当面给你说清楚,说不出抓你的原因我就叫他放人。”看守所的所长也把迫害大法弟子的恶警说成是“邪恶”了。大年三十,所长经请示上级领导,真的把抓我的恶警找来了,所长当着恶警的面对我说:“我把邪恶给你找来了,你不要叫他别的,就叫他邪恶。”又对恶警说:“你必须把抓她的原因讲清楚,没有原因就去办手续接送她回家。”他们还是要叫我写不炼法轮功的保证,我不写。派出所的女警又到我家去诈钱,我家的存款已被他们诈光了,没钱再给他们。他们把我非法关押了37天,儿子多次找他们要求放人,他们无理,只好放了我。

回来后,我开始流离失所,儿女家都不敢住,恶警经常上门抄家要抓我,还扬言要送我去劳教所。2002年中共召开人大时,“610”说这是敏感日,又到处无故抓法轮功学员,有四辆警车到我家来抓我,没抓到我又开车追到我女儿家,还是没抓到,他们就翻箱倒柜乱搜一气,把我6岁的小孙女书包中的一张师父照片抢夺走了,小孙女哭着不给,恶警还说要把6岁的小孙女带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