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10月25日,谈固村大法弟子康秋英、李喜秀为说一句真话,按照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和义务,进京上访,被谈固派出所送行政拘留,非法关押15天。还实行株连政策,停了李喜秀家人的工作半年多。
1999年10月份,谈固村大法弟子刘淑芬无故被谈固派出所从家中骗走,非法关押12天,整天让面壁,逼迫写“保证书”,不许炼功。
1999年12月8日,为给法轮功讨回一个公道,谈固村大法弟子马喜梅、刘俊英依法进京上访,结果被谈固派出所送行政拘留,非法关押了15天。
2000年3月4日,白佛村大法弟子邰成志、张兰芝、卜素娥为说一句公道话,依法进京上访,被押回谈固派出所。白佛村治保会王可志下车就打邰成志的嘴巴子,谈固派出所所长孙志信也动手打,一直打到进了片警室。孙志信还让恶警黄米才、冯路园把邰成志铐上斜背铐,一只手前上,一只手从后背铐上。无人性的所长孙志信拿电棍电其胸部及全身,两恶警拿警棒毒打其背后及全身。孙志信逼问是谁组织去北京的?大法弟子答:“没人组织,自己去的。”他们就还毒打,打累了才住手。下午邰成志又被他们酷刑毒打了两次,恶警拿电棍毒打使其昏倒在地,邰被打得遍体是伤。夜间恶警又将邰在院里的铁柱子上“上绳”,脚跟离地被吊起来。受迫害的还有大法弟子张兰芝、何维成(北翟营村)。大法弟子张兰芝被孙志信上绳吊在院里的铁柱子上,被逼问是谁让去北京的?张发自内心地说:“我自己想去的。”孙志信就狠毒地打其嘴巴无数次,并用电棍电嘴及全身,用脚狠命地踢张的腿和腰,致使张的腿青一块紫一块,痛了好久。她们被铐在院里的铁柱子上挨冻挨饿2天1夜,派出所向每人勒索200元车费,又将她们送到拘留所非法关押15天,后又接到派出所非法关押6天,索要押金2000元。
2000年4月底,大法弟子康秋英依法进京上访,29日夜被谈固派出所所长孙志信、干警吕玉涛及民兵马××带回派出所。康秋英被背铐着吊在院里的铁柱子上,双脚离地,头弯曲到胸前,吕还狠劲儿撇康的双臂。孙志信指使民兵用电棍电击康的全身,并打耳光。后他们又找到一条板凳,把康放在凳子上,用绳子吊起,然后猛地撤凳子,康一下被摔在地上,当时把手铐都震开了!手腕处硬是给弄开两条伤口,肉已翻开。它们真是人性全无,又将康吊起,还用警棍在绳子中间拧,致使康疼痛难忍,一直吊到第二天上班。恶警们又将康背铐在铁柱子上曝晒一天,时不时有人来打耳光,恶警吕玉涛还用打火机烧康秋英的脸。晚上又将康叫到屋里打骂不停,还用电棍电脚心,用警棍打后背。后又去家里抄家,勒索700元的路费。5月2日康秋英被送看守所非法关押一个月。6月2日被非法关押在派出所20多天后才被家人担保后接回。
2000年6月30日,谈固派出所非法将大法弟子康秋英送劳教一年。
2000年7月2日,为法轮功说句公道话,马喜梅、梁贤丽进京,回来后,梁贤丽被谈固派出所非法关押2天,罚款3000元。马喜梅被送拘留所非法关押15天。
2000年7月25日,谈固村法轮功学员刘俊英依法和平地进京上访,被谈固派出所不法人员押送到元氏县看守所非法关押了30天。
2001年7月初,大法弟子刘俊英用大法中修出来的慈悲给谈固派出所所长崔建江讲真象。谁知崔不但没有良心发现,反而更加恶从中来,几天后派片警突然抄了大法弟子刘俊英的家。7月24日,把刘俊英送石家庄第一看守所非法关押了30天。
2003年3月1日,白佛村治保会王可志、杨荣革跟乡政法委书记带领十几人妄图抓捕大法弟子邰成志去“洗脑班”,没得逞,于是他们监控邰的家人20多天,往哪儿走都要跟着。2003年10月10日,王可志、杨荣革和乡政法委书记带了20多人再次想抓捕大法弟子邰成志,又没得逞。他们就非法私闯民宅,到各邻居家搜,又在前面楼上派人监控了很多天,搅扰得四邻不安。请问:是谁在扰乱社会治安与公民的正常生活?大法弟子修炼“真善忍”做好人,却被逼得有家回不得。
1999年开始,每到敏感日,如过年过节,人大开会时,各村治保会就执法犯法跳墙入院,私闯民宅,将大法弟子抓到派出所非法关押,或带人监控、干扰;生怕大法弟子上访讲真话。
法轮功修炼不参与政治,更不反对政府。我们是在讲清事实,揭露邪恶的迫害,是为了破除谎言对人民的毒害。正告迫害大法弟子的人员,善恶有报是宇宙中不变的法则,只是迟早的问题,谁做了什么坏事都得去承担偿还,决不例外。任何借口也不能给你开脱罪责。赶紧悬崖勒马,将功赎罪才是明智的选择。
石家庄谈固派出所地址:石家庄跃进东路,邮编050031 电话区号0311
电话5678842 所长办公电话5066224-3541 、5052085
石家庄市长安区白佛村治保会 治保主任杨荣革、王可志电话5053648
石家庄市长安区谈固村治保会 治保主任郧兰亭、马儒林电话5053177
马儒林住址:石家庄市长安区谈固新村7号楼1-101
English Vers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3/17/4611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