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6:00左右,我们被带到石景山监狱,监狱内大法弟子的皮鞋占满很大空间,我很吃惊,竟关了这么多人,后来我被关在18号房,恶警命令犯人用各种手段惩罚我们,蹲坑、不准上厕所,脱光衣服,在零下10度的情况下,被淋了八桶冷水,从头顶慢慢地往下淋,想尽一切办法折磨人。到了晚上,不准我们睡觉,要我们背监规,我抵制无理要求,恶警们就毒打我的腰部;打完后,又要我们擦地板,当时被打得疼痛难忍,不能站立,不能行走。
3日晚12:00我与小李被带到黄冈办事处。我们戴着手铐睡觉,在那儿呆了三天,那里头头说,上面传达,我们宁愿放了三个杀人犯也不能放走一个“法轮功”。
我们七个大法弟子被连铐起来,被浠水去的八个警察、两个黑社会带回浠水。在610办公室提审,恶警李勋华用皮带抽我们,皮带都抽断了,强行让我们脱下衣服,赤膊在吊扇下炼功。甘世涛打我耳光,要我们签字,被拘留。他说签也得关,不签也得关。我拒绝签字,他将我身上的117元搜走,我出狱后向他要,他不给。
在第二看守所期间,恶警强行让我们劳动。本来说拘留半个月,结果超关了12天,家人都急得不得了,年过得很是惨淡。结果。我爱人托熟人交了1000元生活费,才将我放出。没给任何收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