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娜是2003年7月31日被东港市公安局非法绑架的。东港市公安局派下属黄土坎派出所所长解滨等7~8个恶警到李娜家去抄家。理由是恶警看到附近的电杆上贴着“法轮大法好”的标语,怀疑是李娜姐妹干的。他们撬门还砸锁,翻箱倒柜,连炕席下面,锅底坑里都不放过。其状态跟土匪比有过之而无不及。恶警将李娜姐妹和其母亲一起绑架到警车上,回头抢走了李娜家的电熨斗、户口本、身份证、录音机、充电手电,大法书籍和2000元的现金。解滨见村民赶来,看见它抢走了现款,便造谣说;“这是在李家翻出的10000元排号钱(人民币),是夹在光盘里的,是做活动经费用的。”解滨将李娜娘儿仨儿拉到一个写有“法轮大法好”标语的电杆跟前,将李娜姐妹俩推下了车,拖到这根电杆跟前,强迫李娜举手对着“法轮大法好”这几个字,造成李娜正在写字的姿式,另一警察架起照相机准备拍照。面对邪恶之徒如此卑鄙的伎俩,李娜姐妹坚决不从。恶警们便对李娜姐妹一顿拳打脚踢,并将李娜姐妹的手拽起举到这几个字前,照相机随即拍下这一镜头,就这样,迫害李娜姐妹的伪造证据形成了。
李娜娘儿仨被绑架到黄土坎派出所逼供,强迫李娜姐妹接受他们伪造的“事实”。当晚便被投进东港看守所。李娜的母亲被关了一天后放回家。在东港看守所里,李娜姐妹抗议他们的无耻行为,要求无罪释放。在极度折磨下,李娜已瘦骨如柴,并得了胃病,李娜的姐姐也瘦得皮包骨,而且来“月经”时,连卫生纸都不给用。
依据解滨一伙伪造的证据,东港市公安局将李娜的姐姐李丽非法劳教三年,而将李娜交给东港检察院,东港法院给李娜判刑四年,送进辽宁沈阳大北监狱女子监狱。东港市公安局对李娜姐妹的非法绑架和判决,引起了当地善良人们的极大愤慨。为逃脱罪责,东港市公安局政保科的人对李娜家属说;“是黄土坎派出所对此事盯得太紧,我们没有办法”。而黄土坎镇派出所的人却说;“是村干部盯得太紧,要不然,我们也不管这事。”而村干部李坤的家属孙立生到处说;“是毕世连(村民组组长)打电话举报李忠生做大法真象。”不管怎么说都反映了这些恶人的做贼心虚。他们十分清楚,大法弟子按照大法“真善忍”的要求做好人没有错,十分清楚他们的行为是见不得人的!
李娜被押送沈阳大北监狱之前,身体已经十分虚弱,而入狱至今近半年的时间,李娜的情况家人一概不知。3月22日,李娜的家属去沈阳女子监狱要求接见李娜,因不知李娜所在监区,便让登记处给查一查,遭到登记处恶警的拒绝。李娜是死是活至今不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