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内容:
一、迫害法轮功中非法绑架肆虐全国 受迫害人数之巨难以精确统计
二、非法绑架不期而至 彰显迫害邪恶本质
三、绑架——江氏集团目地性犯罪
四、江氏迫害法轮功 非法绑架成为“政府行为”
五、中国大陆民众反迫害已在兴起
六、国际打击群体灭绝犯罪指向江氏集团
(接上文)
三、绑架——江氏集团目地性犯罪
绑架行为往往都具有一定的目地性。绑架罪是指以勒索财物为目地或者出于其他目地,采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劫持他人作为人质的行为。
纵观江氏集团迫害法轮功运动中各种的非法抓捕,无论在“以勒索财物为目地或者出于其他目地”的动机方面,还是在“采用暴力、胁迫”等手段的实施方法方面,以及在“劫持他人作为人质”的犯罪结果方面,都完全符合绑架罪的本质属性。江氏恐怖集团是绑架先行,酷刑、洗脑、虐杀紧跟。目地是灭绝对于“真善忍”的信仰。
明慧网报道,几年来大陆公安及地方不法官吏,通过绑架法轮功学员,敲诈勒索了巨额钱财。
仅以山东冠县公安局犯罪人员为例,据不完全统计,至去年年中,以非法绑架手段敲诈法轮功学员家属及“罚款”上百万元,未开过一张收据。在为“十六大”作准备期间,对法轮功学员逐个过筛子,家里只要有法轮功书籍资料就直接绑架到劳教所,只要说“炼”就送进洗脑班。当地流传一句话:抓了放,放了抓,不放不抓没钱花。
除借绑架手段进行经济勒索外,各地公安、610和地方不法官员非法绑架法轮功学员的最根本的目地,就是要使江×ד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的灭绝政策切实贯彻到基层,具体落实到老百姓身上。
对于法轮功学员的非法抓捕,往往都伴随着暴力手段,诸如砸破门窗闯入民宅、翻箱倒柜、拳打脚踢、撕扯头发、捆绑扭架、手铐脚镣、在地上拖走,甚至动用防暴警察,以枪械威逼……
明慧网河北消息,2001年9月28日晚,由石家庄市长臧盛业亲自率领,石家庄市公安局、桥西公安分局和桥西区东里派出所的三、四十名防暴警察,手持“冲锋枪”,冲进了位于工农路300号开达小区的一居民住宅,进屋就对屋里的人大打出手,左右开弓搧耳光、打脑袋,而后绑架了在场的6位法轮功学员和家属,并抢走4部电脑、2台打印机、2套光盘刻录机、1台扫描仪、2辆摩托车及汽车等个人物品。随后的9月29日和10月3日,东里派出所和宁安路派出所又抓二人,使被非法绑架的法轮功学员人数达到8人。与此同时,石家庄的公安警力几乎倾巢出动,全市展开大搜捕,抓捕搜查所谓的“重点人物”,凡法轮功学员的亲朋好友都被非法跟踪盯梢,电话、手机一律录音监听,石家庄市一片白色恐怖。据大陆消息人士透露,这起绑架案被公安及“610”部门称为“河北第一大案”,幕后操纵者是国家公安部。
绑架只是江氏集团迫害法轮功的第一步,在通过暴力手段大批将法轮功学员劫持到手后,真正绑架的目地则更加彰显,各种软硬兼施的手段都围绕着一个目地——强迫法轮功学员放弃法轮功修炼,放弃信仰“真善忍”,而只要坚持信仰的,便会被继续非法劫持,被送进强化洗脑班、精神病院,或被非法劳教判刑,送入监牢,失去一切,遭受令人发指的酷刑折磨、摧残虐待和严酷的精神迫害,甚至被迫害致死。被绑架的“人质”,要在信仰和生命之间做出选择,选择信仰者将面临付出生命的代价。
对国外法轮功学员的非法绑架,也都是围绕着江氏的灭绝政策而来的。国安对于绑架来的法轮功学员,大多施展各种手段以实现对学员的精神控制,达到收买为特务、提供所在国的法轮功活动“情报”。目地还是为了把黑手伸向境外、消灭对“真善忍”的信仰。由于篇幅所限,恕不多述。
上文提到的李祥春更是江氏集团绑架法轮功学员作“人质”的特例。李祥春是美国公民,他赴大陆前一定要去旧金山中国总领事馆签证,所以广州公安对他的绑架不是突然的,而是有预谋的。当时江泽民已在2002年10月间被美国法轮功学员以“群体灭绝罪、酷刑罪、反人类罪”控告到美国伊利诺伊州北区联邦法院,并随后被受理。因此有观察家认为,中国拘捕身为美国公民的法轮功学员李祥春,目地是用来作为和美国政府就诉江案讲条件的“人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5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堂堂宪法,在江××迫害法轮功中被“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所取代,被中国的公安和国安部门践踏,假政府法律之名,无端绑架自己的人民,并用来作为外交和人权筹码。
四、江氏迫害法轮功 非法绑架成为“政府行为”
在江氏集团迫害法轮功的近五年里,江本人以及通过非法成立的迫害法轮功专门机构“610办公室”,不断下达步步升级的迫害政策,并通过遍布全国的610机构层层下达和强行落实到基层。诸如“对法轮功采取任何手段都不会过分”,“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杀”,“不查身源、直接火化”,发现散发法轮功资料者可以开枪打死的“开枪令”、“杀无赦”等等,每个迫害指令的传达,都直接导致各地对法轮功迫害的更加残酷。
各种有形无形的各种绑架令也不断从“上面”下达到地方,直接导致了各地非法绑架的大量出现。 最典型的事例是2002年3月的长春大绑架。
2002年3月5 日在长春市和松原市播出了《法轮大法洪传世界》、《是自焚还是骗局》等法轮功真象电视片后,惊恐和震怒的江××歇斯底里地密令“杀无赦”,并且在全国各地制定死亡名单。中央“610办公室”头子刘京等人窜到长春,指挥“限期破案”。吉林省开始大肆非法绑架法轮功学员,一时间红色恐怖笼罩长春。据大陆传出的消息,仅长春地区就抓了5000多法轮功学员。在绑架和刑讯逼供中,有多人被打死。直接参与插播的法轮功学员被非法绑架后,均被酷刑折磨,并被非法判以重刑,最高刑期20年。此次电视插播行动的主要人士之一刘成军在被绑架时,警察向已被戴上手铐脚镣的他的腿上枪击两枪。刘成军随后被非法判刑,关押在吉林监狱,受尽酷刑折磨,21个月后,于2003年12月26日被迫害致死。
再看非法绑架的具体实施者,上到省市公安、国安、610,下至乡镇、区县派出所、单位610、保安甚至镇党委书记、村支书。在江氏灭绝死令及“610”的迫害责任包干制、连坐制等强项令下,绑架再也不被视为违法犯罪,而被当作政府公务,具有了堂皇的“合理合法”性,败坏的人性再也没有了约束的底线,在迫害法轮功中为非作歹、大胆妄为。当这些绑架者被法轮功学员质问“我们修炼真善忍做好人,为什么要抓我们?”时,他们往往回答:“没办法,上面让我们抓的。”“江××让干的,你找江××去。”
非法绑架不分场合地点,无论是大庭广众的公共场所,如天安门广场、大街、公园、工作单位,还是私人住宅、居所,都是非法绑架发生的地方;绑架也不分时间,无论是逢年过节、“敏感”日期,还是普通常日, 都会有非法绑架发生。
非法绑架在迫害法轮功运动中已成为“政府行为”,行为依据是江××和“610”对法轮功的灭绝政策和各种密令。
五、中国大陆民众反迫害已在兴起
在近五年的迫害中,广大的法轮功学员谨记法轮大法“真善忍”的教导,面对非法绑架、酷刑折磨、精神迫害和虐杀,始终保持和平理性,善良坚韧,不懈地向人民讲述法轮功的真象。对比法轮功学员在迫害中所表现出的大善大忍,和江氏集团迫害法轮功的歇斯底里,大陆民众越来越清醒。明白了这场邪恶迫害真象的人们,正在不断起来谴责、抵制迫害,保护法轮功学员。
* 张玉兰修真善忍称誉邻里 警察非法绑架激怒众邻
明慧网2004年3月29日报道了这样一件事:
2000年底的一天,江苏省南京市某居委主任、大法弟子张玉兰被警察抓走了。很快,消息在附近街巷中传开。开始,人们都不相信,说肯定是弄错了,根本就不会是她。有的跑到张玉兰家里,有的跑到居委会,要弄个明白。结果发现张玉兰的家狼藉一片;她办公室里桌子的锁也被撬开了……
愤怒的人们去派出所质问警察 :“为什么要抓张玉兰?!” 警察回答:“是‘上面’来抓的。她炼法轮功是立场问题,政治问题……”
人们你一言我一语:我们是老百姓,懂不了那么多,只知道她是个好人,是我们认识的共产党里最好的人!她炼法轮功怎么啦?居委会年终干部测评,她百分之百连任;人大代表选举,她是唯一以百分之百的票数当选的代表。她义务为五保老人洗衣服、被褥七年;照顾双目失明者七年;组织人义务为居民买菜、送菜;她比雷锋还雷锋,干部们都像她那样就好了……
警察面对一张张激愤的面孔,一件件铁的事实,无言以对。把铁门猛地一关,丢出一句话来:抓她是“上面”的事情,我们管不着!
走!到公安分局、公安局去要人!这世道是恶人欺好人,好人受人气,好坏不分,黑白颠倒。
居委会的几位老人最先得到了消息——张玉兰被关进了南京市看守所。之后,这几位老人每天都到看守所要求见张玉兰,见不到就在门口为张玉兰喊冤。他们在那里向警察讲述张玉兰七年里所做的好事。开始,警察赶他们走,时间一长,警察的态度也变了,变得听他们诉说。
一天,孤寡老人李老头从病床上清醒过来,第一件事就是要人抬着他去看张玉兰。 自从得知玉兰被公安抓走,李老头就和大家跪在街道领导办公室里,要求领导出面保玉兰出来。遭到拒绝后,李老头一病不起。这次,他说自己在这个世上没有几天活了,要不看上玉兰一眼,死不瞑目。居委会无奈,就把他抬到看守所去了。
开始,警察不同意李老头见张玉兰。李老头就对他们说:玉兰对他恩重如山。一次,生病便秘,医生开的泻药不管用,上吐不出,下泻不掉,腹疼得死去活来,玉兰硬是用手指一点一点把结便抠了出来。你想,这种连亲生女儿都不愿做的事,玉兰给做了。现在她正在蒙冤、遭难、受迫害,你们不让我在离开人世之前见上她一面,说上几句话,我到阎王殿都要告你们一状。她炼法轮功做好人犯哪家的法?!人心都是肉长的,你们连一个活不了几天的老人的最后一个愿望都不能满足,还有一点人性吗?
警察被李老头说得无奈,开会研究了半天,才让他隔着玻璃见一面。
张玉兰做的好事悄悄地在看守所里传诵着,就连那些因吸毒卖淫而“二进宫”、“三进宫”的人都佩服不已,决心痛改前非,重新做人。有的还表示重返社会后也要修炼法轮功,向张玉兰学习。
基于张玉兰在社会上的影响和她坚持信仰的态度,“上面”要杀一儆百,决定对她进行公开审判。然而,不知咋的,公开审判会却一直没有开。直到数月后,人们才知道“上面”取消了公开审判。随即人们又获悉,某日张玉兰将被送往外地监禁,直至张玉兰的家人接到南通监狱通知他们前去送钱物的信,才知“上面”已秘密于夜间将张玉兰送走了。
事后,有警察暗地议论:做人做到张玉兰这份上,坐牢也光彩,只怪自己的职业选错了,干了“工具”这一行……
张玉兰后被非法判刑7年,目前仍被关在江苏南通监狱。
* 乡邻制止警察非法绑架大法弟子
明慧网2004年3月31日报道,山东某镇派出所七人开着两辆车,于2004年农历正月二十九日晚上八点左右,先绑架了一个男法轮功学员,紧接着又想去绑架本村的一个女大法弟子。该大法弟子因丈夫外出打工,所以一黑天就关了大门。警察们见门关着,没敲门就撬开大门底下的门坎板爬了进去,把大门敞开,然后一拥而上,欲行绑架,他们架着、拖着她,还有的警察在后面猛踢她。
这位大法弟子在危险关头大喊:“来了贼了,来了土匪了。”村里群众听到喊救声,纷纷拿着镢头、木棍团团把警察们围住。警察们说:“我们是派出所的”。群众说:“你们是派出所的也不行,因为人家男的没在家,你们抓个女的干什么?”警察们又亮出工作证说:“我们有工作证。” 群众说:“俺不看,俺们家里也有工作证。” 警察们无赖地说:“我们是管法轮功的。” 群众接着说:“管法轮功也不行。” 警察们想赶走讲理的群众,吓退包围他们的正义人群。不料群众说:“你们再往前靠,就用木棒揍你们,你们管法轮功,你们拿出证据来,不然不能抓人。” 警察拿出小册子说:“这就是证据。” 群众厉声说:“你们那是陷害。” 警察一看包围群众个个怒目而视,本来就干着做贼心虚见不得人的事,只有灰溜溜地走了。
* “没有罪证,随便抓人就不行!”
河北省黄骅市吕桥镇孙正庄村的程吉林,自从学法轮功后做生意不坑不骗,助人为乐,不知有多少次将生意中多给的钱或物送还,成了远近闻名的大好人,生意也越做越红火。
2004年3月25日上午,程吉林正在商店忙自己的生意,这时来了两个警察进门就问:“你是程吉林吗?你还炼法轮功吗?”他客气地说:“是啊,还炼,你们这边来坐下。”想给他们讲法轮功真象。可这进店的警察向外面使了个眼色,猛然有4-5个人窜了上来,搬腿扭胳膊将程吉林拖出商店往车里塞。一切来的突然,一帮头顶国徽身披警服的公仆顷刻间变成一群捕食羔羊的恶狼。程吉林一边高喊:我没犯法,你们是执法犯法!一边奋力抗争,但身单力孤还是被塞进车,手却抓住车门框。警察没能搬开手竟毫无人性的强行关门,鲜血顺着程吉林的手臂直流下来。妻子一看丈夫被绑架,冲到车前躺身挡车,不断的高呼:“乡亲们,土匪又来抓好人了,快来救人哪!”
听到呼声的乡亲们、家人们和大法弟子们闻声从四面八方赶来,警察见势不妙,手举着证件大声叫到:“我们是警察!不能靠前,不要妨碍公务!”群众中有人喊:“警察是保护人民的,哪有这样害人的?这是假警察!”“没有罪证,随便抓人就不行!”“是执法犯法把人放下!”……家人们齐动手去拉他。这时程吉林头被塞在车座下,身体拧着不能动,手上的血染红了车内能触到的地方。看此景,乡亲们怒火满腔,无不为这惨烈的一幕而义愤…… 最终绑架没有得逞。
* “炼法轮功的做好人,为什么抓好人?!”
2004年2月19日,河北省安平县公安局警察侯大建等和两奎乡派出所伙同衡水地区不法警员前后共出动了四辆警车(因带不走人,一辆全副武装的防暴警车是后来又叫来的),妄图绑架韩村铺一名女大法弟子,由于亲人的强烈抵制,随即引起了当地干部群众对警察非法绑架的不满。乡亲们纷纷指责恶行,有的问:“炼法轮功的做好人,为什么抓好人!这是人民公安干的吗?!”有的问:“你们几次到我们村抓法轮功的人,这也不是什么大案、要案秘密进行,你们什么时候通知基层?” 警察被问的哑口无言,无法答对。激起了民愤,警察看大事不好,只好灰溜溜开车走了。
非法绑架是江氏集团对法轮功学员迫害的第一步,如果更多的民众起来,与法轮功学员一道反迫害,抵制肆意的非法绑架,迫害终将被制止。
六、国际打击群体灭绝犯罪指向江氏集团
2004年1月26日,“新时代的群体灭绝”国际研讨会在瑞典首都隆重召开。这次会议的主要议题之一是研讨在中国仍在持续的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揭露这一隐蔽而且更危险的群体灭绝。与此同时,由瑞典政府举办,全世界58个国家派出政府代表团参加的“防止群体灭绝”国际论坛会议也同时在斯德哥尔摩隆重召开。
* 迫害法轮功构成群体灭绝罪行
两会在同时同地召开,将世界各国政府、非政府组织及世界各界人士的注意力集中到人类社会中一个非常重要的议题——群体灭绝罪,它的历史教训,现阶段的演变以及对它的揭露与制止措施。
群体灭绝罪是指对一个种族,一个信仰群体,一个文化群体,或一个政治群体的一种蓄意地有系统的整体毁灭行为。会议中讨论的这种在中国发生的新时代的群体灭绝不同于通常的群体灭绝,不同之处在于它对邪恶迫害事实的掩盖与欺骗,及由单纯对肉体的消灭转向更深层,即对精神及良知的摧毁与灭绝。
基于群体灭绝的定义,相关法律条文和公认案例,参加“新时代的群体灭绝”国际研讨会议的律师们一致认为,在中国发生的对法轮功的迫害已构成新世纪的群体灭绝罪。
评论家指出,会议向人们传达了一个引人瞩目而又紧急的信息:发生在世界上对人的生命、权利、精神的大规模虐杀仍然在中国继续着!揭露与制止这种罪行刻不容缓!
* 江氏群体灭绝犯罪集团应受制裁
江××目前正面临着在全球多个国家被起诉,罪名之一就是其在迫害法轮功中犯下的群体灭绝罪。“新时代的群体灭绝”国际研讨会议聚集了来自美国,比利时,德国,台湾和西班牙等国起诉江××的律师,以及其它国家参与起诉中共迫害法轮功高官的律师。他们共同商讨如何用法律机制制止正在中国发生的隐形的群体灭绝,以及如何把挑起这样大规模屠杀的江××推上审判台。
比利时人权大律师波提埃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任何经济利益和政治利益都不能使他们(迫害者)逃脱法律的制裁,我们始终不能接受江泽民、李岚清和罗干无罪,历史已经对他们进行了判决。”
包括外交官和中外媒体在内的一百多人参加了这个国际研讨会。瑞典国家电视台多次在晚间新闻对该会议进行了报道。
此外,对于江氏集团及其其它迫害法轮功的责任者,国际的惩罚之网已在收紧。
加拿大渥太华公民报2004年1月21日报道,迫害法轮功的首恶江泽民、北京市市长刘淇、610办公室官员等15名中国高官被指控酷刑折磨法轮功学员,这些人的名单已被列为加拿大皇家骑警的监视对象。不久,这个名单增至45名,包括江泽民、李岚清、罗干、王茂林、刘京等45名各级不法人员被列入。如果其中任何一人踏入加拿大,加拿大皇家骑警将“调查”这些人被指控的犯罪行为。
2004年3月9日,「法轮功之友」和「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向美国政府提交了包括江泽民等102名中国政府中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主要责任人名单,要求美国政府禁止这些人员入境美国。
法轮功控告江氏集团官员犯有诽谤或酷刑的案例如今已经有二十多起,除了江泽民、李岚清、曾庆红、罗干、吴官正等政治局常委级别的官员之外,现任中国公安部部长周永康、文化部长孙家正、中国国安部、公安部、中央电视台等,也都在法轮功的起诉之列。其中被起诉次数最多的就是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到目前为止,共有六个国家地区以对法轮功团体的“群体灭绝罪”对江××提出控告。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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