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每“帮教”(洗脑)一个收帮教费3000元。所谓“帮教”不是劳教,被帮教的人同样无人身自由,不参加劳动,遭受洗脑,通常“帮教”期为20天-3个月。住宿费和家属接见住宿一样收费,每晚60元,饭菜自理价格昂贵。只此它们每“帮教”一个学员就可创收5000-10000元,而做此帮教工作的是被它们强制洗过脑的人。
2、代管(代替地方管制的学员)一个每天收代管费120元,可能包括住宿,一般代管期3个月至6个月,也有八、九个月的。被代管的学员都随班组吃住,即使写了三书也不放人,随劳教人员下车间劳动,再给它们创收。从一个代管学员身上它们可榨取万余元。
3、进入劳教所首先强制学员买它们的床单,个人有也必须再买它们的。只要它们说换新的就强制学员买,最少的买两床,最多的买四床,每床都在15元以上,2000-2001年强制买夏天校服,虽然是自己花钱买的,可走时不让带,全部充公。学员自己买的盆、碗、水桶、水壶、凉席也全部充公。它们还强制学员(不管学员需要与否特别是新入所的)每人发一套人造棉的便服,价格都高出市价两倍以上。
4、学员有不适,就被带到所医务室乱诊,做心电图、到武警医院查体,什么病没有,却花几十几百元,它们不是为给学员治病,只是为了聚敛钱财。有的没拿药却扣除医药费几十上百元。若问问它们是何道理,它们就说账已走过去了,不行再给补药,药不但超出市场几倍,而且没有作用。
5、学员家属接见收费:只见见面不吃饭收费10元,如不高兴就按接见人数每人10元(没有任何收费依据,标准完全掌握在收费人手中),只给20分钟的时间。如果吃饭,每人再收20元,饭价更是昂贵,若住宿,每晚再收60元。
6、不论是家属接见给法轮功学员送的钱,还是自家中寄去的钱,都过好几个月才让学员办手续,以此来迷糊学员,如学员忘了也就算了;而且从不公布账目,每个大队只有一个恶警掌握人民币。人民币必须换成劳教所内部的票(菜票、通用票)。但解教时手中的票一律不给兑换人民币,要么就废了(实质上是被所里没收了),要么交给队长就被队长私吞了。
7、不允许家属给学员带任何日用品和食物,只能在劳教所里的小卖部买东西,而它们的东西不但是假冒伪劣而且高于市价若干倍。
English Vers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5/23/4847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