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念改变环境

【明慧网2004年4月25日】我是95年得法的大法弟子,在正法路上走得弯弯曲曲,但坚定修炼法轮大法是我一生的选择。

我于2000年12月26日到北京正法,被天安门便衣非法抓捕,被我县公安局以“扰乱社会治安”为由非法拘留15天后放回。在那黑云压城、邪恶猖獗的日子里,受江泽民邪恶集团毒害的县委书记亲自点名开除我的公职,我所在单位的领导集体开会研究,是否开除。他们是常人,但他们也有善念,他们亲眼目睹大法弟子在工作中的表现。于是他们找到县委书记向县委书记说情,保证作好工作,暂时不要开除。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天安门自焚案”毒害了多少世人啊。这时单位领导轮番找我谈话,要我放弃修炼。每次谈话我都以善心讲真象,告诉他们自焚的不是大法弟子,师父告诉我们不能杀生,自杀是有罪的;师父要求我们做一个好人,更好的人;用历史上发生的事件,判断今天所发生的这场迫害;告诉他们我炼功强身健体,道德升华。那位领导最后只好说,人各有志吧。

2001年6月27日,县610办公室的人找我谈话,想要洗脑“转化”我。当我见到他们后,调整心态,立即发正念。我首先说,我们要以诚相待。我真心的和他们谈我修炼的体会,法轮功祛病健身的效果。常人信神的底线很低,我告诉他们,我炼功强身健体做好人,没有影响工作,没有影响任何人,我们也不参与政治,谁的权力也不要。

在大法弟子的正念作用下,近两个小时的一问一答的谈话很平静,使他们的内心明白。

在这邪恶最猖獗的日子里,人变异的思想,名利心的指使,邪恶之首给各级政府的压力,使一些善良的人们敢怒不敢言,也使一些人为了保全自己的利益而参与迫害。单位领导看我修大法坚定不移,不可能被所谓的“转化”,便采取了经济上的迫害,罚款8000元(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家属交的),扣发22个月的奖金、福利、部份工资,共计2万余元。

我通过学法对照自己,做好本职工作,在工作环境中向同事讲真象,让常人逐渐的理解我们。改变自己周围的环境,有的同事主动向我要真象资料,在家里得到丈夫和女儿的默默支持。让更多的人知道真象,救度世人是我们大法弟子的愿望。正念正行,坚定实修,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事。

点滴体会,敬请同修慈悲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