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学员杨树,长春市双阳区人,37岁。2002年3月份被恶警绑架,判劳教2年,这是他第二次被非法关押在朝阳沟劳教所。4月份他从教育队分到四大队,四大队的恶警强迫他写“五书”,他不配合,遭毒打,被打掉一个脚趾甲。后来他被转到一大队,继续遭受迫害,恶警们让他“坐板”、“大盘”,让犯人坐在他的腿上用力压,强迫他念诬陷法轮功的材料,甚至把电棍伸入他的嘴里。杨树曾经把恶警、坏人的违法行为向所长王建刚反映,王建刚明一套暗一套包庇行恶者。2002年11月份,朝阳沟劳教所再次对坚定的大法弟子进行迫害,恶警顾力、于四哥指使犯人折磨杨树,于四哥命令犯人把杨树强行按在地上,两腿伸直,用力向上、向后抬胳臂,杨树疼痛难忍,大声惨叫,大约20分钟左右。
大法学员焦明峰,长春市榆树县人。2002年6月份,刚分到一大队就被大队长吕秋声、恶警王凯、一绰号叫“老猫”的犯人、蔡明杰、石磊等人毒打致残,口齿不清,下身瘫痪。被打残后,恶警为了封锁消息,把焦明峰隔离,不让他和其他法轮功学员接触、交谈。纸里包不住火,据了解到,恶警曾经向蔡明杰、犯人“老猫”、石磊等人索要钱财,给焦明峰看病,遭到拒绝。朝阳沟恶警们通常用转化一个法轮功学员给犯人减期15天到20天,甚至一个月,并以“打出事政府承担”诱使犯人行恶,如果真“出事了”却互相推卸责任,隐瞒真象。
English Vers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4/26/4742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