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狄维艳,女,54岁,是一名法轮大法修炼者,也是受益者。从小十几岁就得了心口疼、气管炎、顽固性头痛等疾病。在医院做过各种检查,经历了包括气功在内的各种治疗方法都未能好转。98年开始修炼法轮功,神奇的功效消除了我多年的疾病,使我身轻体健,精神爽。通过不断的学法炼功,自己的思想也由对大法的感性认识升华到理性认识,我知道这不是普通的气功,是修炼的正法,能使人变成道德高尚的人,而且有着很深的内涵。
1999年江××滥用权力,非法诬蔑陷害、迫害法轮功。法轮功学员抱着善意走出来,向政府反映真实情况,证实法轮大法是正法、大法和师父是清白的。杀人、自杀不是修炼人的行为,而报纸、电台、电视台报导的各种情况是不真实的,是强加给法轮功和法轮功学员的,是对法轮大法的栽赃破坏。
我因为表达自己的意愿,被非法判劳教3年。2002年我被送到马三家教养院,在这里,善良的大法弟子因坚持“真、善、忍”的信仰而受尽非人的折磨。谁喊一声“法轮大法好”第二天腿就会被打的不能走路。
马三家的干警和做洗脑的恶徒们狠毒的打人,用尽各种粗野蛮横的行为对待大法弟子:什么“车轮战术”十几天到二十几天不让睡觉;几天几夜罚站、罚蹲;用绳子把脚、腿、手绑上,几人同时打,有时一打就是一天一宿;有时不让喝水、不让上厕所,大小便便在裤子里;把人飞吊、倒吊;用牙刷往耳孔、鼻孔、脚心、脚趾乱捅。最终的目地就是想让人昧着良心说话,最后放弃”真、善、忍“的信仰。
我在马三家历尽迫害,曾被双腿夹洗衣板蹲100小时;强迫盘腿10多个小时;被强迫反复弯腰头碰膝盖以至出现口吐白沫,抽搐症状;2003年11月强迫13天没让睡觉;曾被恶徒们用针扎过手指;被围攻谩骂殴打是家常便饭。迫害的主要指使者是马三家2大队4分队队长王秀菊。
所谓的“法制帮教团”的恶徒们口里喊着“我在救你,救你全家”,凶狠的毒打学员,逼迫洗脑,把人往死路上逼。有的被逼迫得碰头;有的绝食;有的被迫害死亡。这些大法弟子都被迫害到这份上了,恶徒们还说为我们好。这就是所谓的“法制人权”。法律在这里却变成了强制伤害与让人放弃信仰的迫害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