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非法审问我时,他们态度蛮横,叫嚣:炼法轮功就是违法,就是反对××党,上边有明文规定等等。
我一宿未眠。次日,派出所叫来公安局长王恒,研究决定:一是写保证、罚款;二是送拘留所。我被勒索罚了7500元。学校强制我转岗,从讲台上撤下来拖地,工资由原来的525.35元(岗位工资)降到305元。当时儿子无活干,爱人单位拖欠半年工资,生活极度艰难。由于邪恶的诬蔑造谣,很长一段时间家人误认为是我炼法轮功的原因。儿子发现我看书、发正念就不高兴,喝了酒半夜回家,砸玻璃、摔水杯、撕衣服。爱人劝我,别学了、别炼了,大哭好几场,整天吃不好、睡不好,有几次想寻短见。这一切都是邪恶之徒的迫害造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