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法轮功学员见此报道后,到合口镇各医院、街道多方查证,本地根本没有此人,更没有人患哮喘病死在医院。为了弄清事实,法轮功学员又托人在县公安局户口档案电脑中搜寻、全县没有一个女性叫刘明,当法轮功学员找到湖南工人报社要求查明投稿人,以澄清事实真象。据工人报社有关人员透露,投稿人用化名“气功”,稿件公章“临澧县人民医院党支部”,联系电话电码:5824270,经查是县人民医院办公室。
据此临澧县两名法轮功学员去人民医院办公室找到了院长和院党支部书记,还有办公室副主任,他们却对此稿一无所知,但能推测出这篇报道的是多年投稿、名利心切的办公室主任金则钊所写,院长派人找他可就是找不到,两名法轮功学员急于上班,不一会儿就离开了县人民医院。当天下午,法轮功学员用电话与县人民医院办公室联系,找到了金则钊,在电话里金则钊一口否认写过此文。法轮功学员也没说什么,也没再找过他。
可九九年“七二零”后,金则钊在名利心的驱使下,不仅不以谎言欺骗为耻,反以栽赃陷害为荣,紧密配合公安,又是投稿,又是上电视,在湖南工人报上发表长篇文章,诬陷法轮功学员如何“围攻”县人民医院,对他進行“恐吓”,使他精神上受到“重大伤害”,同时他把捏造出来的假报道公开亮相。承认那篇文章是他所写,并采取移花接木,把患哮喘病死在县人民医院的退休老教师蒋保耐做为“刘明”换名顶替,企图使栽赃陷害的假新闻成为“事实”,以继续欺骗善良的读者与群众。
请问各位读者朋友,新闻报道应该绝对具备的五要素:真人、真名、真事、真时、真地点,金则钊的文章具备了哪一条呢?新闻媒体刊登这样的谎言、诬陷大法学员,蒙骗不明真象的善良群众,以挑起对法轮功的仇视,这样的造假宣传,其作者、编者不应该受到良心与道义的谴责和承担有关法律的责任吗?新闻媒体随意刊登这样的假报道,又怎能取信于民,服务于民?
谎言终归是谎言,它骗得了一时,但骗不了一世。金则钊不仅造假诬陷法轮功出了名,还检举揭发法轮功学员印发真象资料,九九年十月,因他的举报,几名法轮功学员因印发资料被县公安抓進了县看守所,一家打印店被罚款几千元。
政治打手金则钊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和天理的严惩。
English Vers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6/8/4900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