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到天安门广场,我就开始炼法轮功动作,警察不一会就将我连拉带拖的硬塞入他们的车子,车子里人已满,全是被抓的不同年龄的大法弟子。警察把我们带到了天安门分局,一到那里,警察似乎早已憋不住了,不由分说的对我们大打出手,他们用穿着皮鞋的脚使劲乱踢我和旁边的大法弟子,我身上被踢得青一块紫一块,等到他们踢累了,就把我们每一个人的两只手分别一上一下反背铐起来,还没等铐上,我就感到钻心的痛,因我的一只手本来就很难从背后抬得上去。就这样,这些恶警不管我死活的将我从中午直铐到晚上,我的双手肿胀得很高,等放下来时我的手根本动弹不得了(两手臂后来持续痛了我好几年)。想想我这把年龄都可以做警察的妈,他们竟这样恶毒的对待一个手无寸铁、以“真善忍”要求自己做好人的人!这难道是所谓的“人民警察”干得出来的事吗?
之后,我被当地公安带走,并被非法关押一个月后取保候审一年,当地公安没有任何手续的抄了我的家,还不时的威吓我家人,叫他们也过不好日子。我的单位也推波助澜的扣发了我的退休工资,仅给我每月290元的生活费,这样一直持续扣发了半年。自我从拘留所出来,公安三天两头的上我家,一看到家里有大法书、炼功磁带他们就抢,而且都没有任何手续可言。2001年7月,公安怀疑我和另一个同修有接触,在这位同修被抓以后,他们顺便把我也给抓起来了,再一次较大规模的抄我家并不断的向我家里人施压,我家人哪经得起他们这般折腾,曾以死逼迫我,而且还被他们吓出一身病来。他们还不罢休,我正告那些目无法纪的公安:你们随心所欲的打压人、关押人,你们眼里还有法律?公安被我说得急了,不觉从实招来了:“上面说了,我们把你们这些法轮功的人打死、杀死都不要紧,你们还敢谈法律?对你们就没有法律!”——这就是江泽民及其帮凶恨不得将我们修炼人置之死地而后快,为了发泄私愤,他们甚至于连挡箭牌和遮羞布都可以不要了,国格、人格、法律、人权、尊严都给他们践踏了!
由于我坚决不放弃修炼,同年7月,我被非法关押一月后送莫干山非法劳教一年。在莫干山劳教所里,我被严管:由四个吸毒犯整天24小时包夹我,每天超强度劳动十多个小时,还不时的强迫我看诽谤、攻击师父和大法的录像。在那里,我整天吃不饱,一天最多限吃5两饭,每餐的菜只能限吃一大碗的汤外加几瓣菜或加几块豆腐皮等;一个月生活费被限制在10元以内,有的年纪稍轻一点的,连买卫生巾的纸都不够!我们在那里,不但挨队长打骂,也挨包夹劳教犯的打骂,人权、人格在那里变得一文不值,队长和其他劳教犯可以随心所欲的为所欲为,想对我怎么样就怎么样。外面人根本不知道这牢里还有“牢”,这地狱里还设有“地狱”。因我拒绝所谓的“转化”,莫干山劳教所没有履行任何手续的给我非法加期2个月零十几天。……
我没读过多少书,还有很多邪恶的迫害、邪恶的事情我很难用语言表述出来,就是上述文字,也是同修帮我理顺修整的。我只想告诉世人:法轮大法好,法轮大法是正法,江泽民残暴迫害大法、迫害大法弟子,欺世惑众,天理难容!
作为我个人,我荣幸能成为一名大法弟子,我要把自己溶于法中,紧跟师父,做好大法弟子该做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