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关押的绝大多数是当地大法弟子,只有一个是从北京送来的,叫张鹏起,现年37岁。张鹏起老家是洛阳,他原是北京一家房地产公司总经理。99年7.20后,张鹏起先后多次到天安门证实大法,多次被关押。2000年他被判劳教三年,后转到洛阳执行。他的案子由中纪委直接管,在洛阳关押期间,张鹏起曾在劳教所内公开炼功,多次進行绝食,长期拒绝奴役劳动,多次在礼堂、吃饭场所高呼正法口诀,并坚持在重要日子,如7.20,5.13,或节假日10.1,元旦,春节等日子都这样做,为此张鹏起多次被关小号,但他非常坚定。2002年10月份,恶人将张鹏起逮捕,可是从来没有见到开庭公开审理,至今下落不明。
在被非法关押期间,大法弟子能坚持长期拒绝奴役劳动、多次進行集体绝食,并在一些重要场合,如看电影时和一些特殊的日子集体喊口号发正念。只有放弃修炼的人才接受奴役劳动。2002年5月之后,劳教所根据邪恶之首的指示,对坚定的大法弟子定为反革命,加剧迫害。劳教所为强迫大法弟子放弃信仰,向迫害大法弟子狠毒的河南省许昌市第三劳教所等其它所谓先進单位取经,把它们的那一套搬到洛阳劳教所。十六大以后,迫害加剧,十一月开始搞限期转化,对坚定的大法弟子加期,甚至逮捕。
以下是该劳教所的一些情况。
一. 概况
洛阳劳教所关押的全部是男性。2000年所内有1000多人,少部份来源于当地,大部份来源于北京,按每人800元价钱买来。2002年后逐渐从北京买不来人,劳教所逐渐萎缩。现有劳教人员300人左右,干警人数300多人,两者大致相当。这几年劳教所先后上了一些项目,不是产品卖不出去,就是不挣钱,别的所干活挣钱,洛阳劳教所干活就不挣钱。干警面临待岗,劳教所面临关,停,并,转的命运。
二. 经营方式
采用社会上的承包制。由所里与每个承包单位,或是一个大队,或是一个中队定合同。按照合同,每个承包单位按各自项目地不同,年底向所里交纳承包费。所里给其发工资,剩下所挣得钱,由承包单位给其干警发奖金搞副利。由于与干警的切身利益挂钩,所以他们特别卖力,利用自身执法者的身份知法犯法,不惜延长在押人员的劳动时间,没有节假日,暴力胁迫等不法手段,恨不得榨干每个劳教人员的血汗,劳教人员成了名副其实的奴工,劳教所成了名副其实的黑工厂,真正的人间地狱。
三. 生产项目
1. 制砖厂
原先有外工两个制砖厂,即承包社会上的场地设备由劳教人员去干活,所内两个砖厂。一个砖厂为一个大队,有一百多人。现在只有所内一个砖厂,其它的先后被撤销,虽然劳教所卖的砖价格比社会上的便宜,但还是不好销,不知这个砖厂能不能支撑到明年。制砖的工序主要有制胚,烧制。整个过程几乎没有什么轻活,都是繁重的体力劳动。夏天窑内工作厂地砖尘飞扬,温度40-50C以上,外边烈日当空,劳教人员拉胚车必须跑起来,不然就要吃电警棒。最令人难过是不准人喝水,怕喝了水拉肚子,不能干活。常有人晕倒,甚至出人命。
下雨天还要干,“拉胚时人可以淋雨,胚不能淋着”这就是干警的要求。真是把人不当人。
按工序分的组每天都有任务量,完不成是不能吃饭的。劳教人员干的是所里最重的活,吃的却是所里最差的。
2. 鞋帮厂
原有一个大队分成三个中队,现有一个中队40-50人,那两个外工中队被撤销了。鞋帮厂主要是進行来料,加工主要的设备是缝纫机。工作特点是噪音大,工作时间长,每天达十几个小时。劳教所现经常接不来活,不得不经常停工。
3. 刺绣厂
现有一个大队分成两个中队,一个是从事绣花,一个从事烙花。工作特点是工作时间长,每天达十几个小时。劳教人员经常为了赶交货期通宵达旦的工作,由于疲劳和技术原因,经常把活干废,这样一来,就得赔,少则几十元,多则几百元,不赔劳教人员到期不能解教。
产品由社会上的公司出口,出口地主要是发达国家。
4. 其它产品
假发厂:2001年初成立,开始有160-170人,由于不挣钱,到年底倒闭。
地板砖厂:2002年产品卖不出去,倒闭。
翻砂厂:2002年开始干,当年就倒闭了。
抛光厂:2002年开始开工,人数有20多人,工作条件恶劣,粉尘大,噪音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