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阴历4月25日,我和妻子因发放真象材料,被镇上的恶人抄了家,恶徒把大法书和大法资料搜走,把我俩抓到镇上,严刑逼问资料的来源,我们不说,镇上的恶人、恶警就拳打脚踢毒打一顿。把我和妻子分开折磨,强迫坐在水泥地上,伸直腿和手,晚上坐在水泥地上不让睡觉,不让身体靠近墙,这些都是镇长孙作军手下干的。
第二天恶徒把我送到了沂水看守所,一天一夜没吃没睡,就把我推進一间小屋里,里边一群抢劫犯,一進屋什么也不说就拳打脚踢一顿毒打,我全身被打得青一块紫一块。下午才给一点玉米渣做的小窝头和一点菜汤,全吃完了还不到半饱。还强迫干活(扒大蒜出口),每天扒大蒜30斤,扒不完就挨打,不让睡觉。手指甲盖被大蒜辣的差点掉下去。恶警还经常审讯逼迫放弃修炼,并强迫家人拿250元钱的生活费,天天吃个半饱还不到,挨打受骂折磨了整整35天。
然后所长还非法判我到山东省王村劳教所两年,而且乡政府强迫家人拿上1000元钱,说是劳教费。本来家里就贫困,镇上的几个人一次又一次的逼迫,没办法,只好把家里仅有的两头猪,两只小羊卖掉,又借上100元才凑够1000元交上。在劳教所里每天强迫干十几小时的活,也是出口产品,天天“军训”在身体上和精神上遭受折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