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史为鉴讲真象

【明慧网2004年5月6日】下面是我用“大跃进”和“文化大革命”的历史讲真象的两个例子,供参考。

我与本地区公安局国保大队大队长(1953年生人)在一个公共场所不期而遇,我就跟他讲真象,吸引了一些听众。这家伙很邪恶,明慧网上多次曝光其罪行,他用从中共媒体上和犹大们那里学的一些“邪说”极力为自己的罪恶辩护,我用事实揭穿其谎言后,他还用“党中央的决定错了他也要执行”这样的话来狡辩。而当我讲到中国执行“大跃进”党中央的决定造成了大饥荒时,他无言以对(当时他6-7岁,几乎饿死),我还没讲完“文革小组成员和红卫兵”执行党中央决定后的下场时,他脸色铁青转身就走了。他的“逃跑”给我拓宽了讲真象的空间。

我的一个邻居,是个退休的老中共党员,任居委会某个支部的书记,7.20以后参加监视大法弟子的行动。用很多方法向他讲真象无效时,就引导他给我讲了两个多小时在“大跃进”和“文革”中他的切身经历。这个回忆就让他感到不寒而栗,时至今日仍感后怕。当告诉他,媒体诽谤法轮大法的谎言比“亩产万斤”更邪恶、更可怕,比“叛徒、内奸、工贼”更无耻,更荒谬时,他和他的老伴都很震惊,知道自己是受欺骗,表示再也不干那些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