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沂水市大法学员自述遭受的迫害

【明慧网2004年5月6日】我是1999年5月份得法轮大法的。得法前,我有甲状腺病,做过多次手术,后被医院诊断为癌症。我知道自己已是快要死的人了,所以整天为上有90岁的老娘,下有儿女而发愁。一天,我有缘得知:修炼法轮功的人是没有病的。我就学了起来,不料想我的身体真的很快就好起来了,走起路来一身轻,还能骑车去20里外的娘家照顾老人,不久就能下地干活了。

我娘听说法轮功神了,她老人家也想要看老师什么样。我把老师讲法录像带回娘家放,我娘原有糖尿病、高血压、胃病和肝病,很多年前耳朵就听不见了,可她看录像一坐就是好几个小时,她还说不累,她说能听到老师说的话,就是不懂。不久,她的多年的病都好了,现在什么药也不用了。

我们村有十几个妇女跟我一起早晨三点起来炼功,晚上我们一起学法,非常开心。没想到好景不长,不到三个月,突然就在7.20晚上11点,镇里来了一辆车,把我们几个抓上车拉到离我们村5里路的一个大队院里扣起来,不让家人见,也不让送饭,直到2天后才叫家人拿上50元的车费,又每人罚款200元,给我们办了好长时间的学习班,才放回家。

2001年5月份,我去同修家看录像,过后在发真相资料时,同修被抓,镇派出所就把我们凡是学过法轮功的56个人全部抓去扣在镇委,没有看录像的每人罚800元,连七八十岁的老人也不放过,不交钱就别想走人,他们的儿女只好东奔西借把老人领回了家;凡是看录像的就送沂水拘留15天,罚款2000元,回来后扣在镇委办学习班,各自还都被罚了款,有5000元的,有3000元的,交不上不让回家。发放真相的学员就被劳教,可我这回是被破例的,没被拘留,更没被劳教。事情原因是这样的:

2001年5月29日,他们把我抓走,不一会儿,所长陈家春把我叫到他的办公室,问我近些天有什么活动吗?我说没有,他大声说:“你没去看录像(揭露“自焚”的录像)吗?”我说:“看了。”他问:“什么意思?”我说:“好像是假的,为什么救人不快点,还让那人在说话呢?既然说法轮功不好为什么不早制止呢?传出7年了才说不好?外国为什么有那么多人炼呢?这些问题我正好想找个人问个明白,你说说吧。”所长说:“外国是资本主义,信仰自由,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不能乱信。等会儿就得把你送沂水拘留15天。”我听了他的话根本没在意。到了晚上,马振荣叫我骂老师,我说:“不能骂,是我自己愿意学的,师父他给我把病治好了,还没花一分钱,还教我们怎样做一个真正的好人。如果人人都能做到,社会不就平安了吗?你们也就不用抓小偷了。”马振荣听了,大叫:“明天就送你去沂水。”

第二天早上五点,我女儿就拿着我的病例找到了所长,我女儿告诉他:“是老师救了俺娘,这里有医院的证明,不信你自己看看。俺娘是个很固执的人,谁要把俺娘惹火了,她可是要和你们拚命的。”可能是我女儿的这一番话打动了所长,他说:“你娘的病历,就是个很好的理由,已经叫人给记下来了。”就这样,不一会儿他就叫马振荣马上放人。马振荣叫我女儿借了1000元钱作为扣押金,然后叫我村书记接我回家,从此,他们也很少找我麻烦。

我妹妹原来还没有修炼,那天晚上我路过她家,就顺便把她带去看了看录像,被恶人告了。没过几天,县公安局就把她抓去,非法送到拘留所关了15天,罚款200元。出来后跟别的法轮功学员一样被关在马站,不交3000元钱不让回家。她丈夫去世多年,孩子们都小,哪有钱呀,就连吃饭钱也没有,也没地方借。妹妹说:“没钱,俺不吃你们的总行吧!”他们就边打她边把她推到太阳地里曝晒,却说没打人。我妹妹那时真的做到了李老师说的: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在马站镇委受了几个月的苦,直到最后别人给借上了1000元钱,妹妹才被放回了家。

回到家里,她不但没有怨我带她去看录像,反而高兴的说:“多亏了我姐,使我也走进了老师的大学校,也懂得了怎样做一个修炼的人。”她还说:“只有修炼,才活得幸福。现在我也能取真经了。”从此她天天学法炼功、发正念。她不会骑车,步行走出十几里路讲真象、发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