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仅因为一句真话——怀念沈河区大法弟子王秀媛

【明慧网2004年6月12日】2004年4月27日,这是一个黑暗得让人透不过气的日子,在这样一个普通的日子里,又一个好人离去了,仅仅因为她讲了一句真话――法轮大法好,因为她愿意按照“真、善、忍”做一个比好人更好的好人,而拒绝在江氏强权暴政下卑躬屈膝。她失去了自己52岁的生命,这是怎样的冤案?!一句真话竟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她,就是沈阳市沈河区正阳街道居民――王秀媛。生活在同一片蓝天下的人们啊,让我们一起记住这个不媚世俗的勇者的名字!

2002年,王秀媛因向沈河公安分局和正阳街道办事处政法科写信,讲法轮大法好,阐述民众炼功身心受益的真实情况,在家中被恶警绑架,被非法判劳教2年,关押在沈阳市龙山教养院。

同年7月,王秀媛因坚定信仰,被龙山恶警唐玉宝一脚踹倒,头部被撞到暖气片上,划出一个大口子,鲜血直流。这还仅是突破封锁传出来的她所受迫害的一小部分情况。

据曾和她被关押在一起的功友讲,她受尽了精神与肉体的双重迫害,不让睡觉,精神摧残,遭毒打、体罚、强制高强度劳动等残酷折磨,使王秀媛身体极度虚弱,严重心肌缺血,食道增生狭窄,视力明显下降,看不清东西,走路困难,需背着或搀扶,生活不能自理。在食道增生狭窄不能進食的情况下,狱医李五一还打她耳光,打得嘴角流血。

2004年3月19日,王秀媛被非法关押期满,龙山教养院竟非法超期羁押。大法弟子王秀媛不承认这种无理关押,绝食抗议。她被折磨得身体极度虚弱,龙山教养院以院长李凤石为首的在这种情况下,不但不放人,竟然向王秀媛家属索要医药费四千元(李凤石、恶警唐玉宝、王静慧应承担一切责任)。王秀媛生命垂危时,被转到辽宁省监狱总医院,直到2004年4月19日才被释放。由于王秀媛身体受到严重伤害,出院仅仅一星期,于2004年4月27日含冤离开人世。

这是自99年7月20日江氏集团迫害法轮功学员以来,沈阳市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的第11个案例。从此,又一个家庭家破人亡;一个77岁高龄的母亲孤独承受白发人送黑发人的苦痛;又有儿女们失去了在这个世界上至亲至爱的母亲!这生生离别的苦痛又岂能用人间的笔墨所描述……

那些举报者,那些当初把王秀媛送去劳教的人们,你们可曾想到:因为你受江氏谎言蒙蔽,参与迫害,导致了无辜者两年多的劳教生活,甚至失去生命;你可曾想到,王秀媛家上下几十口人生离死别的痛苦中有你的一份罪恶;不知你们是否真的能从此内心没有一点点的负疚?要知道说真话是人与生俱来的权利,即使是在封建社会,拦轿喊冤告状也是允许的,在不公正的对待下得允许人说话。

这场镇压的邪恶,不仅仅表现为没有给法轮功学员一点点讲真话的机会和大法弟子及其家庭所承受的残酷迫害;表现为中国十几亿人口竟被一言堂的谎言所欺骗,没有给百姓一点点了解真象、自己分析的机会;还表现为有些人在被蒙蔽中竟起到了推波助澜、助纣为虐的作用;甚至有些人在明知法轮功是被冤枉的情况下仍丧尽天良的参与迫害……

这场由江××一手发动的镇压,将国人仅剩的一点点良知损失殆尽,这是对善良的封杀,后患无穷啊!这偌大的中华民族啊,将走向何方?

我们不能眼睁睁的看着一个个同修就这样相继被迫害致死。我们要大声疾呼:一切善心犹存的人们,一切了解法轮功真象的人们,让我们从心底里共同发出最强音:立即停止虐杀!立即停止这场史无前例的民族浩劫!



附沈阳市有关电话及通信地址(以下电话已基本核实):

沈河区公安分局地址:沈阳市沈河区沈阳路东华南巷4号邮编:110011电话:024-24859308024-24844572
沈河区公安分局政保大队大队长:赵洪涛办公室电话:024-24842260手机:13904024113
沈河区610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南通天街29号(沈阳市沈河区经济贸易发展局三楼)
电话:24124471
沈河区610工作人员:臧××(是负责人,可以称科长)、罗晶(赵洪涛妻子)、卫春华、闫忠连、黄丽、丛海生、高超、崔云涛、黄大海、李刚、林达
中共沈河区委沈阳市沈河区正阳街202号110011区委书记:鞠秀礼副书记:李建国
中共沈河区政法委(在区委办公)电话:024-24846859郭女士(工作人员)
沈河区综合治理办公室(在区委办公)电话24846370
沈阳市610头子:刘臣手机:13940034333
沈阳市沈河区正阳街道办事处地址:沈阳市沈河区沈阳路61号综合治理办公室402室(金海岸写字楼内)邮编:110011(正阳街道和中街街道办事处合而为一了,搬新办公楼已近一个月,原办公旧址牌子没有换下,新办公楼没有挂牌子,内部工作人员讲,来的电话与信件太多,所以换了环境。)电话:024-31005618书记:金兆祥(现在出国了)副书记:董毅
正阳街道综合治理办公室(政法科)电话:024-31005630
街道办事处机构设置:党委办公室行政办公室城市管理科正阳街道综合治理办公室(政法科现更名为正阳街道综合治理办公室)社区建设指导科社会保障科社会事业科
龙山教养院: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东陵区祝家镇砬子沟村97号邮编:110173
院长:李凤石电话总机:024-24760033院长:唐晨光苏院长马院长张某(院长助理)
二大队:唐玉宝电话024-24761745024-24760033-8212王静慧电话024-24761735
管理科:姜玉波魏敏堂024-24761735024-24760033-8222医务科:张晓秋李五一
一大队:大队长岳军杨敏电话:024-24760624
沈阳市政法委电话:024-22718747张建华书记胡先生(工作人员)
沈阳市司法局: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230-3邮编:110014
沈阳市司法局局长:郑朝权024-22852378(办)副局长:张宪生劳教管教处处长:李荣琛
电话:024-22855022(办公室)秘书科024-22824660组织科024-22855034
沈阳市劳教局、监狱管理局: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北大街25号邮编:110002
电话:024-22854585李先生(工作人员)024-22855032崔先生(工作人员)
沈阳市中级法院电话:传真:22763966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268号邮编:110013
沈阳市检察院电话:总机电话:024-865243788652545586524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