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辽宁大法弟子,2002年3月初曾在沈阳市看守所看到过朱明琪,她当时在沈阳市看守所三监区的8号房。2002年5月23日左右在三监区的1号房又见到过她,她当时正在绝食,没过几天就被送到沈阳安康医院(地址在四台子,即沈阳女子戒毒所),沈阳安康医院是归沈阳市公安局管,也是精神病院,是迫害绝食的大法弟子的地方,院长谢晓宾参与迫害法轮功。当时,法轮功学员在4楼和吃摇头丸、扎毒针的女性戒毒人员关在一起,4楼的楼层院长叫张简玲(女,是从沈阳市看守所调过去的)当时参与迫害法轮功。
后来我记不太清楚是几月份了,听说朱明琪从安康医院回看守所了,被非法关在三监区的6号房,我当时也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三监区。和她一同关在6号房的还有大法弟子白秀娟(被非法判刑9年)、王秀霞(被非法判刑3年)。这些人后来都陆续被劫持送到大北监狱了,即辽宁省女子监狱,朱明琪大概是2002年12月份送去监狱的,现在搬到沈阳市于洪区平罗监狱城了,仍叫辽宁省女子监狱。朱明琪关在几大队不知道,家属可以去查,通常对于坚强不屈的法轮功学员,狱方在接见问题上总是百般刁难或干脆不让见,也有的是迫害造成严重后果的,狱方为了封锁消息也不让见,而越是没有家属接见和过问的法轮功学员在狱中承受的压力和迫害越大,因为它们觉得你家里没人管你,怎么对待你都没人来追究,所以就更加肆无忌惮的加重迫害,所以希望家属不要被一次、两次的阻挡就灰心了,你们有权力见自己的亲人,据理力争,救救你们的亲人吧,她们都是好人,可以找监狱的上级部门,监狱管理局和省司法厅,一定要见到你们的亲人,解救你们的亲人,大法弟子没有罪。
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八条规定直接到检察院立案控告狱方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