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4月,吉林省集安市一中的不法官员让老师、学生写诬陷、诽谤大法的“文章”。结果,所有写诬陷、诽谤大法文章的师生全部患上“猩红热”,没写的什么事都没有。闹得全市一阵慌乱。
宫敏,女,43岁,山东临沂市莒南县商业大厦下岗职工,家住财政局家属院,98年学炼大法,2003年春节去新疆探亲,回家时在新疆火车站被恶警发现包裹里有大法书,就被扣下了。后被通知县公安局带回看守所关押,关押了一个月放回家。同年10月她又被县610送去临沂洗脑班强制洗脑,后邪悟了,开始干破坏大法的事。现已得病不能吃东西,经去医院检查论断为肝癌晚期,肝硬化腹水不能医治,医生让准备后事。
辽宁省北宁市廖屯镇廖屯村焦奎仲(原廖屯镇兽医站站长)听信江氏造谣媒体谎言宣传,仇视大法。该人传一种××教,传至大法学员家,因大法学员不信,并告诉他我信法轮大法,该人便诽谤大法师尊、诽谤大法,后有大法弟子劝其不可诽谤大法,否则必遭恶报。其人不但不听劝告,反而继续谩骂大法,之后不长时间于二零零三年五月的一天便得恶报,被捕鼠的“电猫”打死。
99年7月20日以来,吉林省原通化县公安局政保科科长王福,因参与迫害大法修炼者,于2001年赴长春做脑瘤手术。他受到警示后醒悟较快,当即辞去科长职务,身体正在恢复中。接任该科长的于金生(刑警队长),步王福之后尘,继续迫害法轮功修炼者,于2004年中央召开两会期间,下乡巡查法轮功活动情况,走在山坡上突然自行跌倒,腿骨折。再次警示参与迫害法轮功修炼者的人,如不悔改,将受到更严重惩治。
迫害大法和大法弟子是造业极大的事。常人平时有灾有难,都是自己欠下的业力需要偿还所致。如果再加上迫害大法所造的天大罪业,即便伤及性命也很难一次还清,通常下了地狱还得继续受罪,直到还清为止。奉劝那些还在迫害大法弟子的不法之徒们:不管你是否相信神佛的存在,都不要拿自己的性命做赌注。赶紧悬崖勒马停止你们的罪恶行为并将功赎罪,赎回自己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