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助、营救狱中的同修

【明慧网2004年6月24日】正法已经到了最后时期,世人普遍在觉醒,正法形势也越来越好,但还有许多同修在监狱、教养院等邪恶场所被非法关押、迫害,有的甚至被迫害致残、致死。这主要是由于历史原因和同修的个人原因造成的,但也与外面的同修对狱中的同修关心、帮助不够,营救措施不力有关。

师父说:“你们的同修大法弟子一定要救,不能被邪恶肆无忌惮的迫害”(《二零零三年元宵节讲法》)。而有的同修对这方面重视程度不够;有的表现出一定程度的麻木或无可奈何;有的不能持之以恒;甚至有的对同修的被关押和被迫害不能正确认识和对待,听之任之、不闻不问。监狱、教养院等场所是邪恶聚集的地方,对大法弟子的迫害也最为严重,许多被关押的同修法理上认识不清或心性、行为上严重有漏,在那种邪恶的环境和场中很容易走错路,甚至被毁掉。外面的同修有责任也应该多帮助、营救狱中的同修,一切世人和众生我们都要救,何况我们的同修?

如何帮助、营救狱中的同修,个人有几点建议,多数属于重复,同修以前的文章已经多次提过,只是希望能引起大家的重视。具体如何去做,还要根据本地区和每个人的实际情况。

1. 有针对性的发正念,并持之以恒

增加几次集体发正念的时间(如晚上8、9、10点),集中清除本地区邪恶场所和被关押同修空间场中的黑手、烂鬼,或让行凶的恶警、坏人现世现报。有的同修开始做得挺好,时间一长或事情一多就忘了,要注意持之以恒,不能敷衍了事。

2.给邪恶曝光,在当地民众中揭露当地邪恶

监狱、教养院等邪恶场所一般都远离市区,严格控制被关押人员与外界的接触,并严密封锁消息,基本上处于一种“与世隔绝”的状态,这也是邪恶敢于肆无忌惮行恶的一个重要原因。外面的同修应该通过各种途径多收集、整理恶人恶行、同修受到的迫害,及时上网,并在当地民众中揭露当地邪恶。曾被关押和迫害的同修也要去除怕心,把自己亲身经历和了解、掌握的情况写出来,给邪恶曝光。

3.有针对性的讲真象

用写信、打电话、邮寄真象资料等方式或直接找到警察和有关人员,给他们讲真象。向司法局等上级和主管单位讲真象也很重要,其中有些人也是受蒙蔽的,不明真象,而且许多迫害指令是由他们下达的。

有些被关押同修的亲属受造假宣传的毒害,对自己亲人的被关押不能正确认识,对大法有些误解,恶警们也经常利用亲属向坚定信仰的同修施压或用亲情“感化”。要重视向被关押同修的亲属讲真象,并鼓励和帮助他们采取积极的措施营救亲人,不要一味的消极等待和承受。明白了真象的亲属能给狱中的同修更多的理解和支持,也能在帮助和营救同修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4.从法理和生活上帮助被关押的同修

被关押的同修普遍存在的问题是法理上认识不清,不能完全否定旧势力的安排和迫害;正念不强,忽视或根本就不发正念;也很少向警察和周围的人讲真象。尤其是长期被关押的同修,师父的许多讲法没看过,有的同修被关押两、三年还不知道发正念的具体时间和重要性,做得如何可想而知了。外面的同修应该利用接见或其它途径把有关的法理告诉给狱中的同修,这也是对他们最大的帮助,因为别人的一切努力只能起辅助作用,根本上还要靠被关押的同修的正念正行才能闯过难关。

也可以在学法前发正念,让狱中的同修听到讲法或与我们一起学法,或把有关法理打到同修的脑子里去。

狱中有些同修生活上很困难,有的邪恶场所不许坚定信仰的大法弟子接见,亲属送来的钱物私自扣留,有些同修连日常生活用品和换洗衣物都没有,同修和家属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这种不法行为,有条件的同修也可以通过一些特殊途径帮助解决一下这个问题。

5. 用法律手段帮助狱中的同修反迫害

目前对大法学员的关押和迫害是违反中国的《宪法》和法律的。有些地区对坚定信仰的同修残酷迫害、非法加期、超期羁押、到期后送到洗脑班继续迫害的现象还非常严重,有的同修和家属消极承受,有的同修采取绝食等方式抵制迫害。

邪恶在滥用法律非法关押和迫害大法学员,我们也应该多从法律角度反迫害和讲清真象,这样才能从根本上破除邪恶的迫害,否定旧势力的安排。外面的同修和亲属可以通过法律手段和正常的法律途径要求无罪释放被非法关押的同修;严重迫害大法学员,甚至迫害致残、致死的,要将迫害场所和有关责任人告上法庭。除了采取绝食等方式抵制迫害外,也应该提醒和鼓励狱中的同修多从法律角度反迫害和讲清真象,比如给有关部门写申诉信或控告信,这样做会更有力。

6. 正确对待、帮助走错路的同修

狱中有些同修走了错路,被所谓的“转化”,甚至被邪恶利用参与迫害其他大法学员,主要是在那种邪恶的环境中造成的。其中大部分人是有救的,有的是违心的向邪恶妥协;有的是法理上一时认识不清,造成了邪悟。对这些同修我们不能另眼看待,要利用一切机会,善意的帮助,使他们尽早的从跌倒的地方爬起来,回到正确的路上来,不一定要等到放出来后再去帮助他们。

还有极少数人做了很大的错事,在我们看来已经这些人已经完全走向了反面,甚至不可救药了。但师父在《2004年芝加哥法会讲法》中指出:“我不想落下一个人,所以呢,师父的想法啊往往和你们想的不一样。”;“你们也不能随随便便的给我抛下一个人,不管这个人有什么样的错误、他是个什么样的人,我都想给他机会”。不管怎样,这些人毕竟学了大法,师父没有放弃他们,我们也应该尽量的帮助他们,使他们尽快的醒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