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载:与昔日同修交谈录(三)

【明慧网2004年6月27日】(续上文)

三、自称“修得高”者,真的“高”在哪里吗?

有少数昔日的同修,做了对不起大法,对不起师父的事,不但不能悔悟,还自称悟到了更高的理,修得比别人高,原以为这种人只是在邪恶的迫害中整糊涂了,丧失了理智,没想到海外也有这样的例子,《在于2004年美国西部法会上的讲法》中,有弟子,“问:近来,我发现有学员声称自己已经圆满了、可以转修其它法门。请问他是邪悟了还是想入非非?

师:我说他是烧的,(众笑)发烧烧糊涂了。其实讲出这话的已经很危险了。理智正念不清醒的人是神最看不起的生命。”

在我的体悟中,神最看不起的生命,正常的人也会最看不起。说一点我所知道的一个自称“修得高”的人的情况。这个人進劳教所的当天,一个班上的包夹威胁要动手整治他,他当场就吓趴下了,第二天就主动向邪恶妥协了,做了犹大。为了争取多减期,常常媚颜卑膝的向恶警打小报告,将法轮功学员的言行向恶警告密,以此换取在劳教所的相对自由和减期的好处。有几次我看到他躬腰低背的,那样猥琐地向恶警讨好出卖别的法轮功学员时,既感到恶心,又为他难过。他的这种行为,连一般的劳教人员都瞧不起,称他是最“水“的,也就是说劳教人员都明白他是个假的法轮功学员。

这种人,其实师父在《转法轮》告诉过我们:“这个人一旦出现这个问题之后,那么他就很难自拔,马上这个心就起来了。起来之后,他就什么都敢说了:我就是佛了,你们不用跟别人学了,我就是佛了,我告诉你们怎么做怎么做。他来这个了。”在昔日的同修中,出现了这种自心生魔事情的人,自视甚高,很难听進别的学员对他的正面帮助,但他的行为举止连一般常人都瞧不起,是头脑发热、不清醒状态下的假高,实际上心性位置是很低的,是非常危险的。师父在《转法轮》里告诉我们:“真正度一个人很难,可是毁一个人就极其容易。你自己心一不正,马上就完”。怎样使这样的人那发烧的头脑冷静下来、清醒过来,是我们应做的事之一,但愿有缘看到此文的这类昔日同修,对你的清醒有一点帮助。

四、一叶障目看世界,能看到什么?

在邪恶的迫害中,失去了镇压前的那个好的修炼大环境,当一个修炼人被执著心主导时,往往表现出理智的丧失,分析判断能力连一个普通常人都不如。举两个例子说明一下:

有个小伙子,在镇压初期为证实法吃了很多苦的,但不重视学法,干事心很强。邪恶制造的天安门自焚事件发生后,他自己跑到开封去调查刘春玲母女是否为修炼人,结果得到一个假消息,有人告诉他这俩人是修炼的人,他就信了,这成了他“邪悟”的原因,也成了恶警、犹大“洗脑”的武器。这人我以前认识,在“洗脑”班初听此事,我有点吃惊:这位曾经看来很坚定的同修,怎么会犯如此低级错误呢?

对于天安门自焚事件,从一开始听到消息,我就坚定彻底的不信。原因很简单:修大法者没有磕头作揖拜师那种形式,真修假修全看你那颗心;师父也只看你那颗心,区别真修假修的唯一标准就是你是否做到了以法为师,在实修中去主动同化法;一切不符合师父讲的法理的行为皆不应该视为真修者所为;你今天按照师父说的话在做,你就是一个修炼人,你明天不按照师父说的话去做,你就不算一个真修者,就是一常人,弄不好还是常人中的坏人。这是已经被证明了的事实,也是我抵制洗脑的一种方法。

自焚就是自杀,而在我一生中第一次知道自杀是有罪的天理,就是师父告诉我的,我就曾经用这段法理,告诉我一个因年老多病厌世自杀三次未遂的亲戚:“自杀是有罪”的,千万别自杀,再苦也要活着,直到寿终。她听進去了,就再也没有自杀过。哪有修炼法轮功的去自杀的道理?还要跑到天安门去自杀以便给法轮功造成更坏影响?

这种卑劣的骗人伎俩,常人中的有识之士也是一眼就看透的。记得2001年三月初,我拿着两张××党的登有新华社专题造谣报导“自焚”事件文章的报纸,做比较的看,准备写分析文章辟谣。有一个常人找我聊天,我说等一下,我把这两篇文章看完再聊。他问:什么文章?我说:关于天安门自焚的。他一听就笑起来说;亏你还是个修炼法轮功的,还去信这种鬼话,知道天安门是什么地方吗?能让你们的人去那里搞什么‘自焚’吗?真有那事发生,管天安门治安的人统统都得下岗,那么多人看一个广场,还让人到纪念碑附近烧汽油搞什么自焚,武警、公安是干什么的,连这点事都防不了,岂不是笑话,不看都知道是假的,你还浪费时间看这个,你这个法轮功是怎么炼的。我说,你说得对,听你的,不看。

连常人不看都知道是假的,那位去开封调查的同修是什么心态去的呢?如果说你是要为揭穿邪恶的造谣搜集证据,这刘春玲非修炼人,连外国的华盛顿邮报的记者已经调查证明了她不是,难道你提供的证据比他还有说服力吗?如若不是,不相信别人的调查,非自己来证明刘春玲是否修炼过,这颗心已经偏得离谱了。退一万步说,假设刘春玲曾经修过,那又怎样呢,那能证明“自焚”就是“法轮功”所为吗?就是形式逻辑推理这个罪名也不成立,更何况中央电视台的“焦点访谈”的录像中自露马脚,向全世界证明了这是一出邪恶栽赃陷害法轮功的丑剧,你还有什么必要去调查呢?再说,你抱着这样不理智的心去调查,又能调查出个什么呢?你一个外乡人,向当地调查已被邪恶勒令封口、统一口径的敏感话题,你凭什么就相信别人告诉你的就是真话,而那个美国人听到的就是假话呢?跟常人说起这事,别人对你的评价是不懂国情,智商太低,枉做了一回修法轮功的人。你知道吗?许多常人都认为修法轮功的人是真正的聪明人,你的聪明跑到哪里去了,怎么一整就糊涂了呢?

还有一个小伙子,在参与邪恶的洗脑时,逼迫别人放弃修炼的理由之一,说是现在外面(指劳教所外)已经没有几个人在修炼了。证据是他在广州打工时,询问了许多人,问他们收到法轮功讲真象的传单没有,别人都说没有,他就根据这个下结论说外面没几个人修炼了。我一听,真为他们的幼稚而心酸,怎么会出现这样低下的分析能力呢?你没想想,你到广州有几天?你问过的广州人占整个广州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的几多万分之一?被问者是否都对你说了实话?可以肯定的说,他问的许多人占整个广州人口的比例是很少的。而且广州的情况也不能代表中国的情况。还有,他也不能保证那些被问者对他说的都是真话,连这些都不能保证,他怎么能向人证明外面已经没有人在修炼了呢?只能证明他自己的幼稚无知。事实上,外面也不是没有几个人在修炼,不仅是绝大多数老学员在坚持修炼,而且还有大批的新学员也在持续不断的走進修炼大法之门。

在迫害中,执著心的放大、加强,其重要表现之一就是无理智,智力急速下滑,表面心性表现已低于常人标准,用这种很低的心性标准去看世界,就如一叶障目看世界,别说要想看清世界,恐怕连眼前的这片叶子都看不清楚(我说的一片叶子,就是喻指我们所能看到、听到的往往只是构成世界的一片叶子,虽然它也是这个世界的组成部分,但它不能代表整个世界;怎样正确认识这样的一片叶子,取决一个人的心性层次;从大法法理中去悟,才能真正认识它的真象实质。)

昔日的同修,快点清醒吧,回到正法路上,精進吧。大法给你的一双慧眼,不仅能使你看清一片叶子的真象、实质,还能使你看清当你在最后回归到你所在层次及其以下的一切世界的真象、实质,这才是你今天应该为之去努力的。

五、谁在犯法谁该怕

昔日的同修中,有的是因为怕心而走错路的,产生怕的原因的表现形式有多种。但其中比较有共性的特点是:对于自己所做的一切证实法的事的合法性,没有足够的认识;对于邪恶的一切迫害行为的非法性及其外强中干非常虚弱的本质,认识不清。本来是我们应该理直气壮的反迫害,却因为上述的原因,在心理上就给自己设了障碍,矮化了自己,没有运用常人中的法律去反迫害,反而在邪恶假借法律之名,行践踏之实时,看不清,识不透,被它的虚张声势吓住了,怕心一起,迫害加重,走了不该走的路。

首先应明白,我们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事情也会得到宇宙中正的因素的认识和支持。常人社会的法律中有正的一面。我们所做的一切在表面空间的表现与常人法律中的正的因素是不相抵触的。实际上,修炼法轮功,信仰真、善、忍,学法炼功,做好人,做一个超常的好人;反迫害,反迫害中向世人讲真象所使用的一切方式,都是中国《宪法》中赋予公民的基本人权,不违法。而邪恶对于我们的一切迫害手段,都是犯法的是有罪的,天理不容。人的法律也不准。也一样要依法论罪。这一点连邪恶集团本身也清楚。典型的例子是,温家宝访德国时,海外的大法弟子打出了“欢迎温家宝法办江××”的横幅。中国官方的翻译要求德方禁止打法办江泽民的横幅,理由是法办江××就是判江××的死刑,这种理由被人解释为,中国官方包括江××在内,都知道它们对法轮功所干的一切,在人间的法律层面上去判它,就是犯的是十恶不赦的死刑。

对一个迟早会押上法庭,判处应受刑罚的罪犯,以及它手下也会有同样下场的、为之卖命的各种帮凶,所造成的这场极其没有道德良知基础的迫害,该怕的应该是它们。我们在用正念消除高层空间邪恶生命的同时,对表面空间所发生的迫害,也应理直气壮的运用人的法律去揭穿江××一伙反人类的邪恶本质,让不知道真象的众生知道真象,明白人间的法律被它们践踏了。要恢复法律的尊严,得到美好的未来,就应该尽快的将江××一伙人送上法庭,依法办理,否则这个国家、这个民族、整个人类的前途不堪设想。

修炼人是首先明白这一道理的人,有责任不惧魔难讲真象救众生,如遇到或在魔难中产生怕心,甚至走向反面,这就比常人都不如了,那你还谈什么修炼呢?修炼人起码要有正义感,要为别人着想,曾经修炼过,又得到过大法和师父那么多的益处的昔日同修,清醒吧!修回正念,做一个好人,做一个真正的修炼人,做一个不负众生之托的伟大的神才是你真正所要的。如果你真的明白邪恶所干之事连人间的法律都不饶恕它们,那你所怕何来!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