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99年7月22日,活水乡政府与派出所就到杨永贵家收缴大法书籍,警告不许他再炼功,并监控他的行动。
99年11 月,杨永贵与锦溪乡同修一同到北京上访,被县公安局肖龙才及锦溪乡政府杨司清等铐着双手押回县拘留所,非法关押15天。活水乡政府得知其去北京上访后,派乡派出所丁××与4名乡干部立即赶到他家勒索钱财,逼迫其妻交现金3000元。其妻东借西凑交了2200元他们才退去,家人被勒索后怨声载道。
杨永贵心知大法好,在家长期受监控,因此,2000年6月再次去北京上访、证实法,再度被押回县拘留所遭非法关押15天。后又被非法劫持至县收容所关押20天。
中方县收容所是名符其实的人间地狱。杨永贵一入收容所的门,就遭到一顿毒打,宣称“遵规”。杨永贵被打得站不起来,鼻子鲜血直流,手脚也多处被打出血。
打成这样后,傍晚时杨永贵又被押回拘留所,第二天又送回收容所。打手们虎视眈眈的又要他“遵规”。杨永贵正视恶人,说:我修炼法轮功做好人,去北京上访,是行使国家宪法赋予的权利,没有犯罪,不应该受这个罪!
2001年2 月11日,杨永贵从活水到铁坡赶场,在市场被区公所骗去问话。因杨永贵说了还要修炼的话,当即被区公所谭金荣劫持到县拘留所非法关押半个月。出来后,杨永贵为谋生去了海南文昌市宝芳乡打工,活水乡政府竟然追到海南文昌市宝芳乡工地对他实行迫害:他们与当地(宝芳乡)串通,将杨永贵交由宝芳乡派出所监控。不法官员毫无人性的剥夺了杨永贵谋生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