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新津县大法弟子何腾秀被非法判刑3年

【明慧网2004年7月10日】何腾秀,大法弟子,四川省新津县邓双乡红石村的村民,现年61岁。因坚持修炼法轮功,于2003年8月被非法判刑3年,现被非法关押在四川成都龙泉监狱。

2004年4月21日,三位法轮功学员到四川成都龙泉监狱中探望何腾秀,看到她的牙齿被打掉一颗,身心受到了极大的伤害,在狱中被迫害详情待查明补充。

何腾秀未得大法之前,体弱多病,自从1997年幸得大法,身心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从此便下定决心,坚修大法。

2000年为了证实大法到北京上访,途经石家庄时被当地的公安人员非法绑架至四川驻京办事处。随后被新津公安局工作人员羁押回新津,非法拘留45天。事隔一天,何腾秀被迫送到洗脑班进行洗脑。由于同修的正念正行支持,何腾秀坚决没有配合邪恶,5天之后被放回家。此后,每逢节庆假日,公安人员就把凡是到北京上访过的学员,都关押起来。

2001年12月26日,何腾秀又到北京上访,在天安门广场被绑架,她未配合邪恶势力,被拖了十几里路,衣服全被磨破,随后被新津县公安人员再一次押回新津关押8个月。

2002年5月,何腾秀到邛崃市讲清真象,又被当地公安关押2个月后,送回新津又被关押8个月。

2003年7月,何腾秀出门贴真象资料,又再一次被拘留14天。在拘留期间,何腾秀被用手铐吊在树上,只有一只脚的脚尖沾地,被整整吊了一天,双腿都被吊肿了。公安又给她外地的儿子打电话,谎称:“法轮大法不好,你妈妈脚都肿了。”她儿子赶回家后,详细了解事发经过,发现与公安所说不一致,便同路到城西派出所询问事情真相,并用摄像机拍摄。当时,公安人员要求他交出录像带,最后被迫交出。

回家后,何腾秀在自己家中播放讲法录音,被恶人举报。城西派出所到她家后,对她说:“我们正在找你,退你被缴的书。”又对同行的公安说:“你们明天早晨8点,把东西给她带过来!”

第二天,何腾秀按时到了检察院就被绑架到看守所关押了一个多月,后又被送到成都市龙泉区非法判刑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