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弟子王宇东控诉哈尔滨监狱的迫害

【明慧网2004年7月11日】我叫王宇东,在哈尔滨监狱期间被非法关押独居131天,身心健康遭到严重摧残,以下是我遭受迫害的经过:

1. 在九监区,2002年7月28日,副监区长耿毫找我和武程谈话,以不许我们三人在一起谈话为由,非法关押独居69天,戴手脚戒具锁在地环上25天。其间耿大队强迫我写转化三书,如不写就不放。开始时由6名犯人轮班“监护”,其中犯人荣杰说:“如果再不写就找监区四个最恶的人来收拾您。”随后岳长林、麻新运、黄玉山、霍金贵四犯人替换他们,并第二次给锁在地环上進行惨无人道的迫害。这时我已被非法关押56天近九月末,天气非常凉,不给被盖,穿着单衣单裤。24小时不让我睡觉。看护犯人穿着秋衣秋裤、棉袄棉裤都嚷腰疼、肚子疼的,而且每天只有两次半碗稀玉米粥,饥寒交迫。两次长达八、九天没让我睡觉。到10月2日白天,岳长林、黄玉山突然用拳头,拳、脚猛击我头部、背部。岳长林并且说让我忘了以前的想法必须写三书,后岳长林用两手指猛钩我耳根骨,身体随着向上提,黄把我的裤子扒开,手用力捏我的睾丸,有时还钩我的锁骨等,象这样的折磨一天十余次,累出了汗歇一会儿起来再折磨。他们嘴里还说:“干部说了折磨死你,就是开个死亡证明。”

2. 耿副监区长在当时关押法轮功学员不需要任何手续,随意延期,随意戴戒具,并唆使犯人毒打我长期折磨,无法无天,在我从独居出来后,耿对我说:“没办法,上面有指标。”期间6.10陈树海也参与找我,用语言威胁不写三书就不放我等。

以上是我在哈监九大队所遭受的主要迫害,人身安全失去了保障,人格尊严受到了极大的侮辱。他们打着“文明监狱”的幌子,干着最邪恶的事,强迫我写“三书”(放弃并诬蔑法轮功信仰的保证书),用作欺骗国际人权组织,是对我们的人权最大的侵犯。这些执权者在践踏人权,他们的罪恶勾当应得到国际人权组织和善良正义的人们的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