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大法弟子李秋被迫害致死

【明慧网二零零四年七月十五日】长春市大法弟子李秋自99年以来多次遭绑架迫害,2002年3月再次被绑架,遭酷刑折磨至昏迷,之后被劫持進朝阳沟劳教所被折磨至奄奄一息。劳教所怕承担责任,于2003年1月将李秋释放。回家后李秋一直生活无法自理,于2004年7月6日去世。

李秋,男,41岁。原长春市邮局永春分局职工,居住于长春市郊区永春镇。1996年得法,曾担任辅导员。

李秋
李秋

自1999年7月江氏集团迫害法轮功开始,李秋即遭迫害、折磨,所住街道委员会、派出所和单位先后找其“转化”,两次送往“洗脑班”,多次拘留。1999年8月,李秋被永春镇派出所与长春市公安局同时抄家,同时恶警又将李秋绑架到大屯劳教所15天,因李秋在单位表现好,被单位保回。同年9月20几号第2次在家与其爱人同时又被永春镇派出所绑架到大屯劳教所,其爱人也是大法弟子,15天后被释放。李秋被非法判劳教一年,被劫持進奋進劳教所迫害。

回来后,没到敏感日邪恶之徒就到家中骚扰和抓捕,看其“转化”不了,单位要求李秋买断工龄与单位脱离关系,派出所、街道要求李秋搬出居住了多年的永春公社,李秋被迫流离失所。

2001年3月,李秋走在街上被绿园公安分局恶警非法绑架到创业大街派出所进行残酷迫害。先将其手反铐背后,反向拖拉上下楼梯,摔倒后再拳打脚踢,再将其拎起,多次折腾后,又将其按在地上把反铐的胳膊向上提起,再由两个恶警向下踩后背和腿,使身体多处骨节疼痛难忍,肌肉拉伤,一帮刑警轮番折腾累了,又将李秋头部蒙上,然后用三角胶皮带抽打,在派出所里恶警24小时不停的变着法的折磨着他,由于始终不说放弃对大法的修炼,后送到了绿园公安分局,有关负责人说:“如说不修炼了马上放人,如果坚修大法至少判你三年。”李秋始终不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

2001年6月,李秋第三次又被镇派出所绑架到兴隆山洗脑班,在此期间绝食25天正念闯出,后被迫流离失所。

2002年3月5日长春市南关区法院以审判被捕的大法弟子为谎言,以达到非法抓捕前来声援的大法弟子为目地,此时李秋在该法院门口第4次被绑架到大屯劳教所,恶警用尽惨无人道的各种刑具对李秋進行迫害,直到不省人事,后李秋被送到公安医院继续迫害二个多月后又送到铁北监狱,同年七月又转到朝阳沟劳教所继续迫害到坐不住,躺不下,全身浮肿,呼吸困难,奄奄一息。

朝阳沟劳教所怕承担责任于2003年1月晚10点通知家属从中日联谊医院将李秋接回家。回家后李秋胸部、腰部一直流脓不止,两腿致残不能行走,生活不能自理,于2004年7月6日5时被迫害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