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卧底
即派遣一些便衣警察到各企事业单位,冒充干部或者是员工(当然这得到了所在单位的配合)。然后以所在单位工作人员的身份到社会上活动,了解大法弟子的情况,以图進一步迫害。比如,他们向供电公司、供水公司、煤气公司,公共汽车公司等单位派出人员做“卧底”。然后以收电费、水费等名义直接到大法弟子家進行迫害,或以此在社会上暗查。
2、电话诱骗
比如,打电话给大法弟子,说自己是其家人的朋友,约大法弟子出来了解一些情况。实是公安、特务以电话诱骗進行绑架。
3、电话诱诈
比如,盗用一大法弟子家的电话号码打给他们想迫害的大法弟子,然后当两大法弟子互相通话联系时,他们就以此为证据進行迫害。日前,已经发生了这样的事。事后经证实,大法弟子本人根本就没打过电话。很可能是邪恶之徒通过通讯(电话)公司,盗用大法弟子的电话线而搞的电话诱诈。
2004年4月中旬以来,丹东地区不法之徒继续破坏大法学员的资料点、上网点,并绑架大法弟子,给当地证实法、讲清真象工作造成了很大的破坏和损失。
望丹东地区全体大法弟子能静下心来学好法,真正做到向内去修,加强整体协调,扎扎实实的做好大法弟子肩负的三件大事,走正走好正法修炼路上的每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