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我又去了市场继续找失主,向更多的人讲真象,在这过程中碰到了一个老板,问我:你捡到了钱为什么还要还给人家呢,我说我是炼法轮功的,要做个好人,不看重名利,遇事首先为他人着想。他说:你还敢在这里说法轮功?我说;为什么不敢说,公民有信仰自由,我们也没犯法。然后他问我, 天安门自焚、杀人是怎么回事。我告诉他们那些都是假的,天安门事件是突发事件,既然是突发事件,那么哪来的灭火器、灭火毯、救护车。录像镜头,有远、有近、又高、有低,这些镜头得需要很长时间才能完成。我们可以举个例子说:那个地方有人跳楼了,你马上报警,等他们来到现场人已经跳完了。怎么跳的、从几楼跳的、为什么跳楼,你根本就看不到他的全过程。想一想哪个是真哪个是假。另一个人说:对呀,跳楼还能先去录像吗?只有拍电影才能那样做呀。那老板又问我:你们信仰什么?我想学怎么学?我告诉他们:我们信仰“真、善、忍”;你想学我可以教你不要一分钱。
后来他们都听明白了,并向我点头微笑。我最后在市场里终于找到了失主,我把车证和钱还给他,小伙子激动的握着我的手说;大哥太谢谢你了。我说:钱虽然少,可是在蹬三轮车的人来说是很重要的,得五、六天才能挣到150元钱。失主的父亲也来了,拉着我的手说:谢谢你呀。我说:大叔你老要谢,那就谢谢“法轮大法”吧!是我们师父让我们这样做的。后来小伙子要请我吃饭,要给我50元钱作为酬金。我说,我不能要你的钱,如果我看重钱的话,我能找你两天吗,我的目地是通过这件事让你们知道“法轮大法好”。我又送给他们一个光盘,告诉他们给你们亲朋好友都看一看。就这样爷俩拿着光碟乐呵呵的回家了。
通过这件事使我真正感悟到,什么是正念正行,什么是放下自我。下面让我用师父《在亚太地区学员会议上的讲法》和同修共勉。
“问:不带任何想法、预定计划时,证实法效果非常好,反之效果就不好。师:是,有很多事情大家不带着常人的想法去做也就没有个人的执著。除了要对法负责之外,你们没有任何人的执著,没有自己的东西、自己的个人因素在里面,这件事一定会做好。一掺了个人因素,那么这件事情就会做不好。
大家一定要注意一个问题:你们在证实法,不是在证实自己。大法弟子的责任是证实法。证实法也是修炼,修炼中就是要去掉自己对自我的执著,不能够反而助长这种有意无意在证实自己的问题。在证实法与修炼中也是去掉自我的过程,做到了你才是真正的在证实你自己,因为常人的东西最后你们都得放下呀,放下常人的一切执著才能够走出常人。
你是修炼人,你要有威德,你的威德从哪里来的?不就是你能够在这艰苦的环境中放下自己、没有自己,作为一个大法弟子完全能够做到为法负责吗?这本身不就是威德吗?而且是在艰苦的环境中做到的。越强调自己、带有自己的时候,就越没有威德,所以做的事就不容易成功、不容易做好。因为大法的事就应该是最神圣的,所以越不带自己的观念、不带有自己的因素,做起来就越好、越容易成功。”
English Vers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8/5/5104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