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姐曾下乡插队,任生产队长,当时的公社书记就很器重她。不久前,在公社书记孙子的满月宴上,大姐又见到了老人家,他说出这番话来:“炼法轮功的,官可以不做,钱可以不要,坐牢也不怕,他们又能拿你们怎样呢?他们已经没有办法了。”
大姐被抓后,家人找了律师。这个律师非常正直,为大姐做无罪辩护。由于邪恶之徒的阻挠,辩护未能奏效。律师后来又代理了其他大法弟子的辩护工作。有一次非法审11个弟子,他第一个出庭辩护,后面的10个律师问他怎么辩,他理直气壮的说:“当然是无罪辩护了!”这样其他律师都为大法弟子做了无罪辩护。为此司法局长找他面谈施压,指责他为“罪犯”辩护说话,他反驳道:“我们律师的责任就是为罪犯辩护,保护当事人的权益。”噎得来人无话可说。
再次见到大姐时,这位律师说:“炼法轮功的99%都是好人,只有个别表现不好。象你这样的,牺牲自己,为国家的民主和法制建设做出了贡献。迫害法轮功是我们国家最阴暗、最可怕的角落,我们都必须努力制止,否则大家都得等死。我们都要努力,推动国家的進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