否定邪恶迫害 重新做好

【明慧网2004年7月22日】我是湖南省衡南县泉溪镇的法轮大法弟子。2001年元旦,我第二次去北京上访被抓,将我送往河南怀盂县看守所,非法关押十多天。在这十多天我受尽了警察及犯人的毒打折磨。

一進看守所就遭搜身,把衣服脱光,身上所有的东西都拿出来。由于我没有把身上的钱交给他们。一个女警察狠狠的打我耳光,也不知抽打了多少个耳光,打得我晕头转向。打完后,让我只穿一件单衣服在冰天雪地的户外站了几十分钟。当时我心里很难受,但是我知道师父在保护着我,热流一阵一阵从头到脚往下流。進监子时,警察要我抱头,当时我没动,他就用电棒猛击我的头部。我只感到有电,但不麻人。每天四个警察轮流审问我,对我拳打脚踢,也没有问出我的名字和地址来。糟糕的是天天在监子里受犯人的折磨和毒打。牢头是杀人犯,每天用鞋底抽我的脸。有一天晚上看电视的时候,我盘腿在看电视,他发现了,就用皮鞋底抽我的脸,不知抽了多少。还有一天晚上睡觉时,我的鞋放在靠近牢头的床边,他发现了就把我的鞋甩在厕所里,用他的鞋抽我的脸,抽了很久,不许我睡觉,要我坐在厕所里坐一晚。由于我没有用法来衡量,没有想起师父,没有向他们讲真象,我只是忍着不作声。所以监子里的犯人都抽打过我的脸。在这种煎熬中我承受不住了,讲出了自己的名字和地址。

十多天后,湖南衡南县咸塘派出所与衡南县泉溪镇政法委邓××等三人去接我,把我送往衡南县东阳看守所非法关押,他们在我家里亲人不知道的情况下,借我的户头办理1万元现金贷款作为接我的车费。后来账也不愿结了。邓某说:“钱用完了”,就这样一句话,我就背上了1万元的债。

在衡南县东阳看守所我遭到监子里犯人的毒打与折磨,我只是忍,没有用正念来对待。开始的时候还可以炼功,也没有动过我,后来监子進来了三个犹大,每天对我折磨与毒打,打得全身是伤,连走路都走不动,每天还要劳动。有一天晚上,犹大要我做游戏,我不配合,牢头杨××伙同监子犯人毒打我,要我扮蝴蝶,灌冷水,打冲掌,做马步,我只是忍,不知怎么做。每一次家里亲人来看我,都要买监票,有一次没有买,又把我打一顿。由于这种高压、威逼,我受不了了。我想回家的念头一出,他们每天就逼我写“保证”,不写他们就要毒打我一顿,后来承受不住,我稀里糊涂违心的写了所谓“保证不修炼”,还交了二千元押金。过后,我知道错了,我哭了,我对不起师父的慈悲苦度。

回家以后,三、四天恢复了身体,我没有放弃修炼,我有坚修到底的念头。派出所、居委会经常来骚扰,不许我炼,他们来的时候,我就向他们讲真象,或回避不配合。后来师父又发表经文《强制改变不了人心》,看了以后,知道了师父还给我们重新做好的机会,师父多慈悲啊!原来认为师父不管我的念头一下子去掉了,使我更加觉醒了。我马上写声明在网上发表,声明以前写的、说的不符合大法标准的一切言论作废,坚修大法到底,决心跟上正法的進程,加倍弥补给大法带来的损失。

师父在《致北欧法会全体学员》中说:“只要对大法有利,都要主动去做、主动去干。在社会上接触的一切人都是讲清真象的对象”。我遇人就讲真象,走到哪我就讲到哪。派出所经常来找我。有一次,来了四、五个,晚上趁我做生意收摊之机,跟踪到我家,我正在厨房,发现了他们,我马上把门、窗户都关上。他们叫我的名字,我不作声,想起师父的话“无论在任何环境都不要配合邪恶的要求、命令和指使”(《大法弟子的正念是有威力的》),我坐下发正念,几分钟后,他们就走了。

今后,我一定要做好师父要求我们的三件事,完成自己重大的历史使命。感谢师父的慈悲苦度,我会紧跟正法進程,迎接法正人间的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