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我只因为说了句真话“法轮大法好”就被抓了,并押回当地--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被强迫放弃修炼“真善忍”。由于我坚持修炼,而被非法拘留。我没有触犯任何国家法律,只不过说了句真心的话“法轮大法好”,何罪之有,却将我拘留?
我没有犯罪,在拘留所不接受强劳和背监规。恶警鞠文洋拿起带有铆钉的板带(皮板)大打出手,把我右臂右腿全部打肿,并呈青紫色,行动不便。我的右眼被打得充血,眼睛几乎睁不开,眼角右侧打开了口子,流血不止。
恶警还叫犯人监视我,强迫我超强度的干活,每天的睡眠只有三四个小时。过度的劳动使我6个指甲变形,两只大拇指甲脱落。即便这样,恶警仍叫犯人监视我干活,时时受到非人的折磨。
我这次被非法拘留83天。放出后,政府有关部门多次上我家骚扰,并两次将我炼功带拿走。
既然上访被抓被关押迫害,为了叫更多人明白真象,我从身边做起,将真象讲给身边的工作人员及一切人,并将真象资料和光碟发给他们。
在2004年5月13日下午3点多钟,我在工作现场,将一光盘送给一外来者而被举报。因此被当地派出所绑架。派出所在没有任何手续情况下搜查了我的工作单位,并强行抄了我的家,抢走了我所有的大法书籍、资料及光盘,并把我劫持到派出所,将我手脚铐在椅子上呆了一宿。
5月14日下午3点我被再次劫持到金州拘留所。狱警命令我穿劳服,逼迫我干活,戴手铐提审我,完全将我视为一个犯人。
我是一名大法的修炼者,按照“真善忍”的要求做好人,将光盘真象等资料发放给世人,目地是叫世人知道真象,让世人不被谎言欺骗。我没有违犯国家的任何法律,只是告诉世人“法轮大法好”,不要受谎言的欺骗害了自己。
在拘留所里,我绝食绝水抗议对我的非法关押与迫害。狱警们给我强行灌食,加戴刑具,犯人叫“奔驰”又叫“死刑镢”。恶警同犯人一起对我施加精神及肉体的迫害。5月20日,我被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