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振师,原在四会市罗源镇工作,1999年4-25后,受到罗源镇副镇长江志民等江氏帮凶的迫害,被迫离开岗位,失业回家。面对江××政治流氓集团的残酷迫害,宋振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赋予公民的合法权利上访,途中被海丰公安抓回,没收合法出版的大法书与居民身份证。由于他坚持大法是正确的,被公安非法以“扰乱社会治安秩序”拘留15天,又加期拘留15天,最后再以“扰乱社会治安秩序”判“劳动教养”二年。
在三水劳教所,宋振师坚信大法,正念正行,有力的震慑了邪恶,虽然被加期二个月,历尽魔难与艰险,他依然坚定修炼大法。
2002年宋振师回到家乡后,无论在任何环境,处处以“真、善、忍”为心性准则,严格要求自己,遵纪守法,时时在社会上展现出大法美好的一面。而不法人员辛朝华、刘炳新、吴清泉、谢明、黄某某等都经常无故骚扰、恐吓宋振师及其家人。
2002年十一,宋振师又被非法劫持到陆丰戒毒所迫害,强制洗脑50多天。他出来后参加工作,不法人员又对其工厂老板施加压力,宋振师被迫又一次失去工作。
不法人员对大法及大法弟子的迫害已经到完全没有了人性。1999年7-20至今,汕尾地区上百位大法学员被非法秘密绑架判刑、劳教,几百位学员被非法拘禁、抄家、勒索、恐吓、洗脑……,受尽江××集团及其帮凶的肉体折磨与精神打压。汕尾市610、海丰县610等践踏宪法与法律,出卖天良,其惯用的行动与手段都是见不得光的、邪恶的。
建议看到此消息的大法同修加强正念,用智慧在当地民众曝光行恶者的罪行,并紧急呼吁广大善良民众共同起来抵制这场迫害,反对这场迫害。希望那些还有一点良知和正念的领导干部、公安干警们能识大势、明善恶、辨是非,尽快回到正义中来,不要再追随江××集团迫害无辜善良的人了。而那些迫害大法与大法弟子的真正恶人虽然能逞凶一时,但等待它们的将是在无尽痛苦中偿还它们在参与迫害中所造下的罪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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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迫害的恶人:
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莲花镇副镇长辛朝华,宅电:0660─6729118;
刘炳新,宅电:0660─6729260
莲花镇政府办公室电话:0660─6729028;0660─6729081
莲花镇派出所原所长吴清泉,宅电:0660─6694150
谢明{身份不明},宅电:0660─6729096
莲花镇派出所办公电话:0660─6729198;6729210
汕尾市610主任许永烈;
汕尾市610副主任林森,手机:13902679189;宅电:0660─3369218
办公:3388610;3361171
汕尾市综合科科长陈孝奕,宅电:0660─3335718;办公:3388610
海丰县610主任王少远,办公电话:0660─6600148;宅电:6691363;6629179
叶俊忠(610人员),宅电:0660─6620671;办公电话:0660─6600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