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们需要深入的向移民局讲真象,我们的目地是救度世人,而不是为了讲真象而讲真象。
2. 事实上,如果我们的申请被拒绝了,那也不能断言是移民局对法轮功的迫害,因为很多情况下是我们的真象没有讲清楚,没有使他们认识到这场迫害的严酷性和广泛性,从而做出正确的选择;或者我们自己有做的不够正的地方,被旧势力抓住了把柄,而我们又没能及时做到师父指点我们的:“静思几多执著事,了却人心恶自败”。
3. 在给移民局的材料中,并不需要突出“我是当地联系人,我有特殊情况,我已经上了(或可能)上了黑名单,我们当地某某学员回国受迫害(移民局有理由认为这都是个案、不能说明你也必然会遭受同样的迫害)等等,所以我要申请庇护。”
我觉得这里有些正念不足。我们之所以申请保护,原因在于中国大陆对法轮功迫害的严酷性和广泛性这个真象,这一点不少移民官还不是十分的清楚。
在中国大陆,所有媒体(全部由官方操纵),电视、报纸、各种宣传几乎天天在诬蔑法轮功的信仰,从上至下,从工作单位到居委会都参与了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任何一个法轮功学员,只要他坚持信仰,公开行使信仰自由的权利,就会面临失去一切生存条件的威胁。这里可以给移民官举很多大陆的例子(并配以照片和媒体报道):陈子秀(59岁老人,不放弃信仰,被迫害致死,华尔街时报曾报道),刘杰(女,37岁,仅仅因为散发“真善忍”字样的新年贺卡被抓并被迫害致死),刘倩(12岁女孩,被逼迫放弃法轮功修炼,旧病复发去世),清华大学学生(王为宇,30岁,清华大学博士生,不放弃信仰被迫休学,又遭判刑和监禁),等等等等,能说明迫害的广泛性与残酷性的案例太多了。
所以需要讲清的事实是,在中国大陆,只要是法轮功学员(一个普通学员),在国内公开行使信仰自由的权利就会被迫害。而对于一个有信仰的人来说,让他放弃这些自由和权利,就等于让他放弃生命一样,那是不可能的。
这里还可以适当的举一些海外法轮功学员回国遭受迫害的例子(个人认为,讲真象的重点应放在大陆法轮功学员的受迫害上,因为邪恶集团出于国际影响的考虑,对身在海外的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有所顾忌),如美国公民李祥春(即使持美国护照也遭迫害)回国讲清法轮功真象而遭判刑、监禁,台湾法轮功学员林晓凯回大陆被特务跟踪抓捕并强制洗脑……
所以,应该对海外法轮功学员给与保护,给所有的海外法轮功学员以保护(包括普通学员),不能让他们回大陆去遭受无处不在的迫害,否则就等于见死不救,那就象把海中的鱼赶上岸,让他们遭受饥渴的煎熬,任人宰割。
给与因信仰和政治原因而可能遭受迫害的人们以保护,这正是美国最初设立难民庇护法的宗旨,给与无辜的海外法轮功学员以庇护,正是实现这一宗旨的最好行动。
另外,很多地区的移民官非常的忙,每天都有很多人排队等待面谈。除了讲真象这个大事外,细小处我们也要为移民官着想——递交的材料尽量简明有序,读起来容易把握要点;讲真象既要讲清迫害的全局,又要充分照顾到移民官履行工作程序的需要,对一些基本问题不忘给出明确简单的答案。
如果我们能够不带观念和“私”念的去讲,不只是考虑自己能否得到批准,而是完全为了让所接触到的人们明白真象,作出正确的选择,从而得救;让移民局的人员明白这些真象,他们就不会再“无端”刁难,而会主动给予法轮功学员保护,这样也会大大减轻以后申请的法轮功学员(有无特殊条件)的难度,也帮助了其他大法弟子。
以上是我个人的一点想法,有不当之处请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