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国家绝对不可能没有人做错事,关键是看其敢不敢承认。有没有诚意改过。
而中国连针对法轮功迫害这件事本身就不敢承认,也不打算承认,还极力去掩盖,打击敢说真话的人,就更谈不上改正错误了。
赵燕她是一个人被打了。中国刻意宣传得很厉害!那法轮功学员有多少人被打了?打成什么样子了?打死了多少?
怎么没有报道呢?而国外对“伊拉克虐囚事件”不就敢于承认和报道吗?
而且法律的有效性也很重要:
国外对打人者是按照情节轻重,判刑和罚款的,因为这是法律规定的。
而中国也有相关法律,但是对于打死、打伤法轮功学员的凶手根本没有受到法律的任何制裁。打死人却不受制裁,这法律还有效吗?
说句笑话:要是每个被打的法轮功学员都得到与“赵燕事件”相等的赔偿金的话,大陆国库里面的所有的钱拿出来都不够赔。
难道赵燕是中国人,中国大陆那么多的法轮功学员就不是中国人了吗?那怎么不给法轮功赔钱呢?
一个公民说几句真话都要被残害,甚至是酷刑致死,是多么可笑的事情呀!但是在中国却发生了。
所以,中国的对法轮功的迫害和国外没有可比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