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一位大陆同修的建设性意见和建议,真诚希望更多大陆同修将提供酷刑演示资料视为己任,和海外大法弟子一起,更好的共同揭露迫害,清除邪恶,清除迫害。
大陆同修在来信中说:“大陆有很多大法弟子都亲身经历过各种残酷的迫害,还有很多同修即使自己没经历也亲眼看到过,是否更多有条件的同修可以摹拟一下当时的场面,从服装、发型、到在场的人的各种举动都尽量摹拟出来,拍成照片寄给明慧网。
有些弟子会录像,甚至就是搞影视制作工作的,有条件的可以拍成录像,通过安全途径寄给明慧网,再由海外同修汇编整理。
如果是本人亲身经历的,可以提供个人信息作为公开发表或不公开发表的背景材料,加深海外同修和世人对酷刑的认识和感受。
这些资料一是可以作为海外同修酷刑展最形象的参照,二是可以用作揭露迫害的展板的材料,三是可以剪接成真象片中的题材。做展示和真象片时,海外搞技术的同修可以将演示的同修的面部做模糊处理。美军虐待战俘事件之所以会在国际社会产生那么强烈的反响,那些照片和录像起了很大的作用。我们当时在被迫害的情况下不可能拍到这些,那么现在可以把这块儿补上。如果是大陆的直接受害人亲自展示的内容,可能会比没有亲身感受的海外同修更能震撼人心。”
希望没有条件拍照和录像的大陆同修,也尽量按照自己受迫害的亲身经历,画出酷刑示意图,写出文字说明,加入到“百种酷刑图”的制作努力中来。有些绘画中的困难可以采用一些辅助手法,比如构图和人物的姿势与比例,可以通过请其他学员做模特、用类似的物品做道具,拍下照片,然后用照片作为绘画的参考,等等。请大家开发自己的智慧。
大陆同修在制作和向明慧网传递上述资料时,请充分注意安全问题,不掉以轻心。
另外,提醒更多海外同修,在使用酷刑演示资料时,无论是电视片、展板,还是小册子、传单等不同形式,都要注意严谨性,准确讲清所提供信息的类别或背景,以便世人能够分清哪些是实物和证据照片,哪些是酷刑演示和模拟。
明慧编辑部 2004年8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