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怀来县大法弟子受迫害案例

【明慧网2004年8月14日】铁路职工李新峰,妻李艳华,因坚信“真、善、忍”做好人,不放弃修炼法轮功,进京上访,被北京恶警抓捕关押。李新峰被单位开除工职,自谋生路。2001年7月初,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情况下,公安局派人围困住宅两天,强行将夫妻二人抓捕, 将李新峰判刑二年,使正在上学的品学兼优的女儿受到了心灵的伤害,被迫送回老家,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被害得妻离子散。在人类道德全面下滑的时期,法轮大法学员按“真、善、忍”做一个好人,炼功强身健体,修心性,做好人,于国于民都是好事。可是江泽民为一己权力搞文革式的镇压,对大法学员实行权大于法的非法拘禁、非法搜查、刑讯逼供、虐待迫害的灭绝手段,让好人搞什么“转化”,转化到哪里去呢?不“转化”就搞精神摧残。

北辛堡乡蚕房营村陈爱忠、陈洪平兄妹因坚持修炼法轮功相继被保定满城监狱迫害致死,大姐陈淑兰也被关押,家中只剩下陈爱立和父母三人。现在三口人再次遭受迫害,2004年2月28日被绑架,非法关押在张家口市沙岭子片地所谓的法制学校(洗脑班)。三人绝食抗议非法关押和迫害,已经两个月,陈爱立的体重只剩下五十多斤,4月27日陈父子被暂时释放回家,但母亲仍在里面绝食抗议。陈爱立回到家后,身体恢复很快,但5月10日左右再次遭绑架,现家中只剩下父亲陈运川一人。

陈家六口人相信法轮大法、做一个好人,他们全家相信政府去上访,讨个说法,却被关押判刑,年仅33岁的陈爱忠、32岁的陈洪平兄妹二人判刑后送到满城监狱被迫害致死。剥夺了公民的生存权利。面对法律,我们的心在流血,践踏法律的首恶江泽民一帮,凌驾于法律之上,对大法修炼者是不许上访不听申辩:不许请律师,不讲法律,实行的是“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搞垮,肉体上消灭”的政策。在做好人的同时,我们遭受了无数的精神上,肉体上,经济上的迫害,在这黑暗的日子里,我们似乎看到了一点希望——全国检察机关将在全国严肃查办公务人员利用职权侵犯人权的案件。我们之所以敢反映我们所受的迫害,就是相信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振川的话,他该不会向全国人民开玩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