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的“文攻”,就是用欺骗、蒙蔽并利用大法弟子的亲属来威逼、胁迫、挑唆亲属以离婚、断绝父子、母子关系等手段,造谣、混淆是非,以达到其洗脑的目地。如2002年4月,在释放坚定修炼的三门峡籍大法弟子武中民时,劳教所恶警师宝龙、李新杰与三门峡“610”人员狼狈为奸,故意给武中民戴上背铐带走,并扬言回去要判武中民六年刑,从而蒙骗恐吓其他人。这一欺骗行为在2003年3月被揭穿。一名也是三门峡籍被劳教所迫害的大法弟子说,武中民与他同关一间看守所里,且见面说过话,看守所说了5月1日要放人。
再如,三大队恶警谭军民歪曲事实说“东北18名女法轮功学员被轮奸一事是某地一男法轮功学员做的梦,后来传谣成了事实”,谎言在一名大法弟子与谭军民“交谈”时被揭穿,证实此事有名、有姓、有地点,证明者与这18名女大法弟子有相识的,决非是谭所造谣的什么梦,由于证实此事弟子正念正行,谭虽然气急败坏、暴跳如雷,也是奈何不得。
所谓的“武攻”,即暴力迫害。如上绳(曰捆仙绳)、高压电警棒、用高跟皮鞋踢迎面骨、拳脚相加、提膝、盘肘小组合、烤全羊,而坐“舒服椅”、穿“舒服衣”--即是最毒辣的“约束衣”,致使多名弟子残废。在所谓的“春雷行动”中,有很多大法弟子都遭此毒刑。大法弟子岳彩云遭“舒服椅”“约束衣”迫害,致使两脚到现在还没有恢复正常。
下面是河南省第三劳教所对部分大法弟子的迫害情况:
庞良,男,现年29岁,河南焦作武警支队副指导员,因坚修大法被非法关押在此劳教所。2002年底,庞良因为喊正法口号,劳教所恶警恼羞成怒,即指使包夹犯人捂住庞良的口,按在地上拳打脚踢,随后架到中队办公室。中队长贾子刚等人把庞良捆住之后,高压电棒、扇耳光、拳打脚踢都用上了,致使庞良右小臂骨折。
2003年6月份,庞良给同修传递经文,被恶警发现后,把庞良弄到没人的房间里,坐上“舒服椅”、穿上“约束衣”,双腿绑在椅子腿上不能动,再扣上头盔,塞上耳塞,反复播放诽谤大法和师父的录音,再有两个包夹看着一个星期都没让庞良睡觉,不让吃饱饭,有时连大小便都不允许。此次迫害使庞良的双腿肿瘸了2个多月才渐好。由于这两次迫害,使庞良右臂伤势加重,不得不将右臂蜷着,不能参加生产劳动,个人生活上也受到严重影响。
2004年5月末至6月初,迫害大法弟子最卖力的大队长师宝龙,以庞良没走好队列为由,先是责骂庞良,接着唆使犯人中午时分在太阳最热时训操庞良,直到大汗淋漓后再强行让他写检讨,就这样一连两个星期百般折磨、刁难。突然一天下午,三大队全部停止生产开庞良的批判检讨大会,令人哑然失色的是:庞良被绳捆着一只半胳膊、脖子被高压电棍电的满脖子的燎泡、脸被打得红肿、满嘴挂血的被押着出现在人们面前,在场的学员大多数都是敢怒不敢言,当时连生产车间楼上的外工人员都愤愤不平。
事隔多日,三大队又召开了庞良的批判会,让其作了深刻检讨才罢休。但师宝龙一伙并没停止对其他大法弟子的迫害,它们专门找身体有缺陷、腿痛的马路成,腰痛的姚永和走队列的最前头,由于两人不可能走好队列,恶警们就挑唆犯人责骂他们二人,故意制造事端。
这就是在中国劳教所内发生的实实在在的迫害事例,这就是江氏邪恶集团宣扬的所谓的“和平时期”,所谓的文明劳教所内发生的惨无人道的迫害
赵永忠,男,现年35岁,孟州市人,由于坚修大法,于2002年腊月二十八被劫持到劳教所迫害。赵永忠抵制邪恶,绝食持续一个多月,常被野蛮灌食。赵永忠被非法关押至今,时常受到非人虐待,包夹殴打和谩骂,遭受了难以想象的摧残,长期的迫害致使赵永忠精神上受到极大的打击和摧残,理智不清。然而三大队恶警却扬言诬陷他是因练法轮功出了精神病。众所周知,对于精神病人除医院治疗外,还要用平和语气来劝说,引导其精神恢复正常。相反,中队指导员沈建伟却经常用挑衅、讽刺、恶语中伤的话来刺激赵永忠。一看到赵永忠平静几天,沈建伟就故意挑衅、刺激他,不让赵永忠安稳,使赵越来越不理智。恶警还无耻的得意洋洋的胡说赵永忠是炼功练的才如此。
李进科,南阳市人,医生。因坚修大法、抵制迫害而多次绝食遭非人折磨,导致精神失常,与赵永忠有类似遭遇。
可以查证,赵永忠、李进科在被非法关押劳教所前,两人在家里和单位均为诚实能干的好人,与邻里、亲友和同事之间相处很融洽,精神正常、理智,都是因在劳教所遭受迫害而导致精神失常的。
河南省第三劳教所迫害大法弟子的事例很多,以上只是点滴,供大法弟子及世人悉知。
现奉劝河南省第三劳教所所有参与或参与迫害法轮功的管教干警赶快觉醒,立即停止迫害,你们也知道,三大队恶警师宝龙口口声声说要开创一个文明执法大队,然而这所谓的文明背后是什么?培养着破坏人类基本道德、打击善良、混淆黑白、颠倒是非、教唆犯人、执法犯法的这样一群执法队伍,危害国家、危害人民!奉劝师宝龙及其他干警,江氏邪恶集团叫你们干的都是人不能干的事情,你们一定要分清孰是孰非,善与恶,停止迫害法轮功,善待大法弟子,立即释放所有无辜被非法关押的大法弟子。
English Vers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9/9/5222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