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是2002年12月6日-2003年1月23日,采用毒打、悬吊、长时间不准睡觉、长时间痛苦姿势、开水烫、牙签刺手指、电击、不准大小便等手段折磨大法弟子。其中肇庆市的林凤池被开水烫,汕头市的丁呈来被用牙签刺十指,茂名市的黄柱峰被手铐铐着用力拉到胳膊脱臼,造成终身残废。
这次参与迫害的恶人主要有:张青美(大队长兼书记),陈瑞雄(主管副大队长),卢金虎(组长),朱琦(恶警),张武军(恶警)。
第二次是2003年3月20日-2003年9月13日,采用长时间不准睡觉、烈日曝晒、禁闭电击等手段折磨大法弟子。捱过15天不准睡觉后,再15天禁闭,每天电击两小时左右、多至7~8根电棒;酷日下曝晒,只穿内裤,在晒得发烫的水泥地板上由值班按着晒,下烫上灼,还用棉被裹着晒等;长时间不准睡觉,精神受到极度摧残;因电击肌肉溃烂流脓水。
这次参与迫害的恶人主要有:张青美,男,大队长兼书记,已于7月份调四分所任办公室主任;童朝银,男,接任书记;丘剑文,男,主管副大队长,家庭电话0757-87315204;何晓东,男,主管教育副大队长,家庭电话0757-87316148。
第三次是2004年2月6日至现在,采用长时间不准睡觉、长时间痛苦姿势、让蚊子叮等手段折磨大法弟子。这次更把李如琴等女大法弟子投入男所这里迫害。恶警童朝银他们却狡辩说:这是为了方便男干警教育女学员,女干警教育男学员,这真是弥天大谎。事后还恐吓大法弟子和其他劳教人员包括值班员不得再提此事,否则作违纪论处。
2004年6月上旬,不法人员又一次将女大法弟子李如琴等三人投入二分所(男所)進行灭绝人性的迫害。李如琴原来是广东省肇庆市百花园小学校长,于2004年三、四月份第二次被非法劳教。
广东省三水劳教所二分所内的一幢二层楼房,一排过十间,共二十间,其中109、110、210是厕所、浴室,206-209的四壁和地板都是用防撞材料镶嵌过的黑室,用值班人员的话说这里就是“刑场”。经过第二次针对大法弟子强迫洗脑的所谓“攻坚战”,室内早已血迹斑斑。其后侧是全所的禁闭室-就是单独关押進行长时间充电折磨的地方。
以上是三水劳教所近两年来迫害大法弟子所采用的卑鄙手段,所举例子只是冰山一角,现将它记录下来曝光,以警醒受邪恶蒙蔽的世人,并正告作恶者,善恶有报是天理,只是来早与来迟。
张青美,男,大队长兼书记,家庭电话0757---87316931;
陈瑞雄,男,主管副大队长;
卢金虎,男,组长;
朱琦,男,恶警,家庭电话0757---87713500;
张武军,男,恶警,家庭电话0757---87311418。
三水劳教所的禁闭室
广东省三水劳教所的禁闭室和禁闭对于在三水所劳教的每个人来说,一听其名称都令人毛骨悚然的。
禁闭一词原来只是关禁起来,闭门反省之意。有束缚限制人身自由的意义,但无人身的折磨和滥用刑罚的内涵。然而在三水所禁闭成了那里的恶警们对认为难以管理者的杀手锏,成为威胁恐吓的一种最有效(表面上)的解决办法。实际上,禁闭室就是刑场。在那里,层层的高墙内,牢中设牢,成堆的高压电棍、手铐、麻绳、棍子甚至有50万伏的电鞭和其他刑具;在那里,恶警们肆无忌惮,为所欲为,只手遮天;在那里,黑的可以说成白的,纯属虚有的事情能编造得比小说还逼真。
在那里,当干警(一般是好几个)拿着几条电棍滥发淫威时,听到的声音绝对比任何恐怖片都可怕和真切。因为,一个实实在在的人就在惨烈的受刑;在那里,一个正常健康的人被送進去,一个星期或更长时间出来后,准会让人大吃一惊,除了消瘦、憔悴、电击后的伤痕之外,能感受到其人极度的虚弱,精神处在高度的恐惧之中,有的甚至从此之后变成另外一个充满恐惧、精神低沉之人。总之,凡被禁闭过的人的身心都受到极大的伤害。
三水劳教所禁闭室共有八间,又矮又窄,冰凉的水泥地板,一个铁栅门,象供猪住的猪舍,里面有个厕位,除此空无一物,大小便在里面,但不给纸巾,也不给水冲洗。
禁闭的时间最少为一个星期。禁闭室有专门的干警管理,也有专供使唤的值班劳教人员。一般情况下是各个大队的干警将有关劳教人员送進去后,将其人剃光头,剥剩一条底裤,然后送入室内。除了原大队的干警来所谓的提审出来之外,都被锁在里面。
当提审被禁闭的人员时,干警便叫值班劳教人员将其带出,然后将双手、双脚捆绑起来或用手铐铐右手绕左脚,或铐左手绕右脚。捆绑后,或叫将其死按在地上,或让其坐在水窟上。然后,几名干警上前,不由分说,也不会听分说,几条电棍便集中电击,四条、五条、六条直到七条、八条。有时还拳打脚踢,夹杂着责骂声。这时的施暴者完全就是一个个流氓,一个个恶棍。
每次施暴少则半个钟头,多则两个多钟,那里有成堆的电棍,成堆的干电池,即使电放完了,还可以再充。每次电人时,旁边会摆好多兜凉温水或自来水,因为受电击者会严重脱水,为了表示关心,电完后会叫喝水。每次电完后,受电者的身体肌肤就象刚被开水烫过一样起泡,或因皮肤脱水过多而象苦瓜一样,凹凸崎岖。当返回禁闭室时,干警会“很仁慈的”自己或叫值班人员从两块砖头一般大的窗口扔一至两条皮康霜、皮炎平一样的药膏。
伙食方面,早餐是什么都没有,不用奢想的。中午和晚上就一团米饭,没有菜,也不给筷子,因为筷子可以作为“自杀的凶器”。十六大以后,将一号室和位于最前端最大的八号室的墙和地板都贴上一厘米多厚的塑料板,专门用来关禁法轮功人员,说是为防止“自杀”而设置。
夜晚来临,如果是在春夏秋三季,成群的蚊子便是难以对付的强敌,赶不去挥不走的。如果是天气转冷或是冬天,也没有被可盖的,如果有个旧的、破的棉胎,即使发臭都算是难得之物。因为冰冷的水泥地板,又只穿一条裤衩。
如果被禁闭的是法轮功学员,那么,十六大以后是不给睡觉的,两个值班人员二十四小时轮番奉命不让学员打瞌睡、合眼,更谈不上睡觉。
真正被禁过闭的人是很能体会现在的黑暗和恐怖的。对于那些被禁过闭的大法学员来说,所遭受的苦难确实很大。
English Vers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9/2/5199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