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我有幸得到法轮大法,走上了修炼大法的路。我按照师父讲的“真、善、忍”为标准要求自己,提高自己的道德。由于我退休前长年累月在井下工作,吸进很多煤尘在体内。师父给我净化身体,从嘴里吐出来很多吸进肺里结成块的煤尘,把危害井下工人身体健康的职业病从我身上清除了,我感谢恩师的救命之恩。
1999年7月20日,江××出于妒忌镇压法轮功,老鹰山煤矿加入到迫害大法弟子的行列。因为我不放弃信仰,坚持修炼法轮功,被重点迫害。单位领导、居委会、社区保卫科长期对我进行骚扰,同时还威胁我的家人对我进行迫害。这几年来,我被拘留,被送洗脑班受到精神和肉体的摧残。
2001年7月,我在山上与同修切磋交流,被送到水城37拘留所拘留十五天。回来后矿公安科吴兴祥指示家人把药放在饮料中给我喝,因我不喝饮料,他们的阴谋没有得逞。
2000年7月,居委会的刘庆学主任,拿钱给我妻子金世芸安装电话监控我,每月给她五十元监控费。
2001年底,老鹰山矿党委书记马朝阳、公安科科长樊洪益、老龄委书记孟启明等强迫我写三书,我给他们讲真象,他们不但不听,还把我强行非法关押在公安科四天半。关押的最后一天,他们指使家人把药放在饭里面由孟启明和我儿子送来给我吃。我吃了饭后,晚上十二点以后,药性发作,痛得我死去活来。当晚,武装部长张树祥请示樊洪益叫医生来给我打针。一会儿来了两个医生,我不同意打针,我告诉他们出了什么事情由他们负责。两位医生怕承担后果,不敢打针走了。他们把我送回家,指使家人继续对我迫害。
2002年,我被非法抄家两次。一次是六盘水市公安局、孟启明、老鹰山矿原党委书记张清发等人来抄。一次是樊洪益、吴兴祥指使公安来抄,他们撬开木柜拿走两本手抄本《洪吟》,老龄委书记兰献杰强行拿走《转法轮》一本,经文一本。
2002年6月,老鹰山煤矿党委书记陈星文逼我写三书,我不写。陈星文安排孟启明非法监视我六天。孟启明诽谤大法,诽谤师父,读报对我洗脑。
2003年10月27日,老鹰山煤矿和水城矿务局610办公室办洗脑班。马朝阳亲自操纵指使社区保卫组科长韦中华、副科长刘昌吉、居委会、老龄委离休办公室组成帮教团,在社区人武部保卫组三楼会议室单独给我办了十四天的洗脑班,对我强行转化。我儿子吴刚被他们强行脱产,专门做我的思想工作。他们说,如果吴刚完成不了转化我的任务,他们就要勒令吴刚停班或下岗。为了金钱,吴刚昧着良心,和金世芸及我小儿子吴奎对我进行身体的折磨和精神的摧残。吴刚不让我睡觉,不让我吃饭。在马朝阳、韦中华、刘昌吉、燕入清(居委会主任)等人的唆使下,家中三人(吴刚、吴奎、金世芸)连续在四天半时间不让我吃饭,不让我睡觉,强令我一直保持站立姿势。我无法坚持时想休息—会儿,吴刚就把我抓起来。他们还强行给我灌酒。他们三人还用手把我的脚一直到腰部全掐青掐乌,不准我炼功,还逼我写三书。江××的株连政策,让家人变得如此没有人性!我度日如年,身体和精神受到极不人道的摧残。在阳光下,又有几个人能知道我一个努力用“真、善、忍”做好人的老人,却遭到人间地狱般的迫害。每天早上八点至十二点、下午二点至六点,由我儿子强行看管我,进行八小时的暴力精神洗脑,每天播放天安门自焚、焦点访谈等诬蔑大法的内容强迫我观看。我给迫害我的恶人、家人讲真象,讲善恶必报,讲法轮大法好!劝他们善待大法弟子,他们不但不听,还记录了一大摞诽谤师父、诽谤大法和大法弟子的本子。
2003年11月8日,马朝阳在党委办公室对韦中华、刘昌吉、燕入清一伙说:“叫他们(指吴刚、吴奎、金世芸)要加大力度。”从此吴刚等三人对我的迫害一天比一天加重。
有—天,身穿公安警服的韦中华喝酒后来到洗脑班上,对我又吼又骂,还骂大法。骂够了,韦中华又把我叫到他的办公室,强迫我儿子和他一起拿他的药来灌我五次。韦中华见还是没有达到目地,又逼我从他的三楼办公室跳下去,我对他说:“大法弟子道德高尚,不会跳楼自杀。”当时在场的另一个干部看不下去了,叫他的办事员送韦中华回去休息,韦中华不走,那个干部不忍再看下去,起身走了。韦中华又骂大法,他说,如果我不写三书,他就会被停发工资。他有一女儿在水城矿务局一中读高中,如被停发工资他就没钱给女儿读书、生活。韦中华哭着喊着使用全身的力气拉我的手去撞他头部六次。我给他说,我们炼功人打不还手、骂不还口,是道德高尚的好人,你这样做你将要承担后果的。他不但不听劝告,还叫我把他打死,他的孩子就可以领到抚恤金读书了。不然的话,他就要求我拿几万元钱给他,我就可以在家炼,他得了钱就不管我炼功了。江××的株连政策,让韦中华失去做人的基本人性,让人不要良心,不分是非善恶。
持续了十四天的洗脑、谎言和精神折磨,给我造成了难愈的心灵创伤,这种精神迫害使人永生难忘,让人在不知不觉中完全失去了做人的尊严和人格,我心里十分难过,痛苦不堪,被迫在他们写好的“三书”上签字。过了几天,我又找到韦中华等人,告诉他们我是被逼签字的,我不承认,宣布作废。法轮大法好!
刘昌吉把我儿子叫去,安排我儿子继续看管我,秘密监视我十五天,三天内不准外出,出门理头发要汇报,不准接触人,不准跟外人说话。刘昌吉等人还说由于我儿子没有完成所谓的“转化”我的任务,通知我儿子单位运输工区,在洗脑班和看管我这一个月的工资不发给他,还罚款五十元。
2004年5月26日和27日,刘昌吉、纪云方、燕入清等人又到家中逼我写三书,被我拒绝。他们就威胁我说,从2004年6月1日起扣发我的退休金,还可以随时把我送进监狱。金世芸当着众人对我说:“我没有钱吃饭,我要把你一刀砍死。”燕入清也当众对我说:“家庭给你施加各种压力都行。”
2004年5月31日,刘昌吉又来逼我写三书,他说:“给三天时间,如不写就停发退休金。”刘还强迫家里人监视我,不准我炼功。金世芸说:“如果你不被劳教就吃你的工资,如果你被劳教我就吃低保金。”我告诉他们,退休金是我给国家干了三十三年活而得到的,没有白拿国家的钱。
2004年6月1日,刘昌吉又来逼我写三书。6月2日,韦中华、刘昌吉、孔力强(水城矿务局煤业集团有限公司610办公室负责人)、卜科长等六人又来到我家中,逼我写三书。孔立强说:“如果你不炼功,写了三书,你有什么困难我帮助你解决。”我说:“我没有困难,我只希望能修炼法轮功有一个健康的身体和高尚的道德。我希望你们能正确对待法轮功学员,法轮功学员给你讲真象也不少了,我就是被迫害死都不会写的。”韦中华说:“××党已下决心,不写三书停发你的退休工资,你女儿出门打工都不允许,你儿子下岗停班,你们全家都停工帮教你,直到你写为止。”我女儿吴平已结婚独立生活,她不愿参与迫害我,不回家来。这帮人从下午两点骚扰到五点才离开。
2004年6月4日12:20分,一辆公安车停在家门口,有两人下车到我家。其中一人说,我如不写三书就跟他上车走(此人来骚扰多次,不报姓名)。我说:“我不写三书,也不跟你上车。你如不醒悟继续迫害下去,有一天后悔就来不及了。”我坚决不写,他们只好走了。
善恶有报是天理。洗脑结束的第三天(2003年11月),刘昌吉在水城读高中的独生女儿因煤气中毒死亡(仅18岁)。
吴长玉地址:贵州省水城矿务局鑫源公司老鹰山社区 邮编:553023 电话:0858—8170901
迫害吴长玉的恶人有:
社区党委书记:马朝阳,住老鹰山矿长楼 电话:0858—8170455(办) 0858—8170108(宅) 手机:13885817012
社区保卫组科长:韦中华 电话:0858—8170420(办) 0858—8170023(宅)手机:13595985289社区保卫副科长:刘昌吉
居委会主任:燕入清
儿子:吴刚 电话:0858—6532387
妻子:金世芸 电话 0858—8170901